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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内涵边界清晰、适应临床诊疗、便于评价监管的价格项目体系,****医保局印发的妇科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省医保局牵头开展价格调查测算,充分征求部门、医疗机构意见,与**省现行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对接,按照保持现行价格水平基本稳定的原则,结合2025年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拟定省级基准价(即****医疗机构最高限价),起草形成《关于规范妇科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印发过渡期非基本物质**消耗医用耗材清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11月21日至12月5****医保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70条意见和建议。其中,项目价格类共收到30条意见,采纳5条,部分采纳5条,未采纳20条;医用耗材类共收到40条意见,采纳5条,部分采纳2条,未采纳33条。按照立项指南对接原则,各省需严格依据指南规范现行项目,对于项目名称、服务产出、计价单位等基础要素的意见建议主要涉及与国家规范的对接统一,故未作调整;对于计价说明、具体定价等实施层面的意见建议,我们收集比对了外省价格信息,结合我省实际进行了集中研究,根据定价原则采纳了部分意见,对部分项目价格进行了优化调整。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保障立项指**稳落地执行。
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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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