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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服务中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 1 | **** | 电机配件及起重配件生产项目 | **市纬十路以南何寨沟以西5#1厂房 | ******公司 | 2025-12-23 |
注:1、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查阅方式:****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查阅。
2.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中心“生态环境窗口”;联系人:李文静,联系电话:0373-****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