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电机配件及起重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服务中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电机配件及起重配件生产项目 | **市纬十路以南何寨沟以西5#1厂房 | ******公司 | (1)废气: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装器燃烧后,进入袋式除尘器(1#)进行处理,最终由1根排气筒排放(P1);熔炼废气经“集气罩+二次环境集气+袋式除尘器(1#)”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P1),压铸废气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2#)+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P1,与天然气燃烧废气和熔炼工序共用1根排气筒);浸漆、喷漆、危废间废气经密闭喷漆房、真空一体浸漆炉、密闭危废间收集,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碘值不低于800mg/g)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最终由15m排气筒排放(P2);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应达标排放。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处理厂。 (3)噪声:项目噪声源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措施后应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固废在厂区暂存后外售;厂区设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
注:1、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查阅方式:****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查阅。
2.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中心“生态环境窗口”;联系人:李文静,联系电话:0373-****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