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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码头建造工程争议部分的工程量及工程价款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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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鉴定机构公告 **** 关于本院受理的原告**居之正****公司与****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三人******公司码头建造合同纠纷一案,需对案涉《陆域进场道路工程、港区大门及大门管理间工程施工合同》及增量工程项下争议部分工程量及工程价款进行鉴定。 ****工程部分工程属于水运工程,需要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或人员进行鉴定。符合报名条件且自愿接受委托的鉴定机构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法院办案办公平台,从经过审核的鉴定机构中随机选定。 一、报名条件 1.鉴定机构注册地在**省内,****人民法院****法院鉴定机构名册内。 2.****法院办案办公平台网注册并通过审核且状态“正常”。 3.具有水运工程设计的鉴定机构优先通过审核。 4.本鉴定机构不具有水运工程设计资质,但至少有一名水运工程造价师,并有土建、道路工程造价师各至少一名(上述人员以社保交纳结果为准)。 5.不具备接受委托鉴定条件的中介机构不得报名,否则将被视为恶意扰乱司法工作秩序并受到相应处罚。 二、报名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8日17时止。 三、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1.鉴定机构可在规定时间内点击页面上“我要报名”指引路径进行报名。 2.鉴定机构报名后,务必于2025年12月28日17时前,将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提交本院审核。请将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工程造价师(水运工程造价师必备)执业证书、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 3.鉴定机构仅报名而不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或提交虚假材料的,将不被通过报名审核、同时将被视为恶意扰乱司法工作秩序并受到相应处罚。 四、摇号及其他特别说明 1.本院定于2025年12月29****法院办案办公平台随机选取鉴定机构,鉴定机****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示。 2.请已报名的鉴定机构和案件当事人届时上网查看或到本院监督摇号过程,未到场的鉴定机构和案件当事人如需了解摇号结果,可于摇号结束后向本院来电询问(电话027-****7509)。 3.摇号选中的鉴定机构请于3****法院办案办公平台受理本院委托,并于受理后20日内(证据材料补充时间和交费时间不计入鉴定工作时限)向本院提交鉴定报告。受托鉴定机构逾期未完成鉴定工作的,本院将委托至备选鉴定机构、责成原鉴定机构全额退回已收取的所有费用,并向****法院和行业部门投诉。 4.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报名的机构请认真查阅本院提供的相关材料。任何机构、任何人不得擅自将相关材料和信息用于除本案鉴定事项以外的用途,否则将追究涉事机构和人员的相关责任。如需了解其他材料,请务必于报名截止日前与本院联系获取材料。机构自愿报名即视为已经完全了解案涉鉴定事项目的及要求,选中的机构不得以鉴定条件不足或无法胜任鉴定工作为由退回本院委托,****法院和行业主管部门、协会等单位投诉。 5.截至报名结束无符合条件的鉴定机构报名接受委托,取消本次摇号活动。 五、联系方式 胡法官 027-****7509 监督电话 027-****7580 2025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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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别
建筑工程-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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