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关****水厂一期工程(常规供水)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来水审批〔2025〕35号 | |
| 发文字号:来水审批〔2025〕35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0日 |
****公司:
你单位报来****水厂一期工程(常规供水)(**市**供水及污水收集工程子项目,项目代码:****)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水厂一期工程(常规供水)位于**市华侨投资区西三路(圣堂路)与西D路(**路)交叉路口
西北角地块,北之江与红水河交叉口西北面,属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主要生产自来水。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相关规划要求,是保障****供水安全、支撑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性基础设施。其实施能紧迫缓解当前**供水紧张状况,有效满足未来城市拓展与人口集聚带来的生产生活用水增量需求,并系统性构建韧性可靠的城市供水体系,对维系民生保障、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取水水源符****条件、水功能区划、区域水**配置、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管理要求。同****水厂一期工程(常规供水)在红水河上取水。
二、基本同意项目取水方案。项目属于已建项目,取水主要为运行期生产用水,年取水总量为1742万m3。取水水源为红水河地表水,取水口位于**市****村委尧村红水河左岸,利****水厂取水泵房(已在红水河左岸建设岸边圆形固定式取水泵房一座)取水,地理坐标为东经109°8′41.53″,北纬23°42′6.70″。项目已于2024年1月建成,取水方式为提水,****水厂****水厂取水泵房改造,****水厂取水泵房内安装2台****水厂取水设备,运行方式为一用一备。取水设备型号均为14SAP-10T,额定功率为328kW,取水流量为1500m3/h,扬程为66m。红水河原水由潜水泵提水,通过1根长6km的D820×9钢管将红****净水厂,经网格絮凝斜管沉淀、网格絮凝平流沉淀、V型滤池、加氯消毒、**池、送水泵房,然后通过给水管网供给各个用水户。经过处理后的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中心**(重点覆盖红水**岸片区)居民生活用水。取水保证率为97%,取水水质要求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公司运行期年取水量1742万m3。
三、项目所在红水河取水口断面97%设计保证率下多年平均来水量为416.2亿m3,97%设计保证率下最枯月平均流量为470m3/s,97%设计保证率下最枯日平均流量为343m3/s。项目取水口在满足工业、农业、生活、生态用水的情况下,现状水平年2023年和规划水平年2030年97%设计保证率下可供水量分别为311.831亿m3和311.756亿m3。项目年取水量1742万m3,最大取水流量为5.25万m3/d,项目取水水量可靠。项目取水口位于红水河**饮用水源区,现状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标准,满足项目取水水质要求。项目取水口所处河段河岸较为稳定,取水口设置满足水功能区管理要求,取水口位置设置合理。因此,水量、水质、取水口设置均可满足项目取水要求。
四、项目取水经过厂区净水站****中心**(重点覆盖红水**岸片区)居民生活用水,经预测,规划年(2030年)红水**岸片区用水量为12.37万m3/d,项目将****水厂****中心**。项目设计供水规模5万 m3/d,****水厂自用水按供水规模的4%计,即水厂自用水量为0.20万m3/d,则规划年(2030年)日最大取水量为5.25万m3/d,考虑日变化系数为1.1,则日均取水量为4.77万m3/d,年取水天数为365天,取水总量为1742万m3。项目取用水基本合理。
五、项目主要产品为自来水,项目日最大取水量为5.25万m3/d,****水厂自用水量为0.20万m3/d,项目最高日供水量4.77万m3/d,自来水的生产用水定额为1.04m3/m3,小于**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DB45/T678-2023)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业(以地表水为水源)用水额定,先进值≤1.05m3/m3,符合用水定额要求。项目节水指标基本符合要求。
六、项目取水对论证范围内的水**状况、水功能区、生态系统、其他用水户的影响较小。
七、项目取水口已安装符****监控设备技术要求的取水计量设施,应定期检定或者核准,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八、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当服从我局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九、取水工程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的,请将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申请函、取水工程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安装运行情况,计量设施认证和检定或核准情况,取用水记录;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污水处理措施落实情况;试运行期间的取、退水监测结果等相关材料报我局,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工程取水后按照规定缴纳水**税。
十、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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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