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1-04 | 联系人: | 肖老师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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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选聘项目
比选公告
****作为比选人,为满足其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法律服务需求,进一步推进合规管理及法治建设,降低法律风险,****集团、建工集团等有关规定,现对2026-202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选聘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确定服务机构,欢迎符合本****事务所前来参选。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选聘项目。
2.合同服务期:合同服务期限为2年,采取一次性签订的方式,服务期自2026年2月1日起至2028年1月31日止。
3.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4.采购控制价:12万元/年(含税),其中不含税价暂定按照6%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
5.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1)为比选人的日常经营管理(包括具体由比选人下属及代管机构实施但比选人负有审批、备案等责任的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协助比选人做好法律风险防范,应比选人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2)参与比选人重要规章制度、重要决策、重大合同、重大措施、重大项目的研究论证,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及开展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应比选人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且法律意见书中应指出具体风险或问题,说明理由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如确认不存在法律风险,应说明该事项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及相关规定、制度的情形,对于施工及投资类等重大合同的法律意见书原则上不少于3页。
(3)参与比选人重大涉诉案件、疑难复杂案件、信访案件的研究讨论,应比选人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4)应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人召开的决策会议、办公会议、专题会议或其他会议,拟定相关会议纪要,为比选人相关事项进行合规性审查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
(5)应比选人要求,参与比选人及其下属或代管机构所涉起诉事宜的研究讨论,出具起诉方案、诉请材料等资料,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
(6)协助比选人处理重大涉法事件,研究起草有关法律意见书。
(7)定期或不定期对比选人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
(8)受比选人委托,参加有关法律事务及商业事务的谈判与协商,协助比选人处理合同和协议的起草、签订及审查等工作,应比选人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9)对涉及比选人的社会公共事件、突发事件的处置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应比选人要求研究起草有关文件材料及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10)参与比选人的法治宣传教育、政策咨询等普法工作,结合比选人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定培训计划,一年内对比选人开展普法培训不少于四次。
(11)应比选人要求,每年为比选人提供业务或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的法律信息和资讯,并根据实际情况实时更新,协助比选人及时把握及应对法律、法规、政策等信息的变化带来的影响。
(12)按比选人要求起草、审查、修改比选人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如合同、协议、对外发布的文稿、宣传资料、招投标文件、声明、指示、工作联系函、决定等涉及法律问题的材料,参与比选人内部合同审查审批程序。
(13)应比选人要求,针对比选人的经营现状,对签订职务作品归属协议、保密协议的职工范围、签订方式提出建议,为比选人草拟、审查、修改与员工间的知识产权协议和保密协议。
(14)按比选人要求,起草、修订法律事务管理、各类风险管理、内控管理、合规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15)根据比选人的指示和安排,协助清理比选人对外债权债务。
(16)协助比选人进行合同全过程跟踪,防范合同履行风险,对合同违约或侵权等情形提供谈判、诉讼或仲裁的法律分析或建议方案。
(17)根据比选人授权与要求拟定并向相关当事人送达律师函。
(18)接受比选人委托,代理比选人涉及的诉讼、仲裁、执行等案件,但费用不包含在顾问费用内,双方另行协商。
(19)接受比选人委托开展尽职调查等工作,但费用不包含在顾问费用内,双方另行协商。
(20)应比选人要求,向比选人提供每周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值班咨询服务。
(21)根据比选人的实际情况,每年提供3件免费代理案件(案件类型为: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或标的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简单诉讼/仲裁案件)。
(22)在每年度的次年元月10日前向比选人提供法律服务工作情况报告,对上年履职工作进行总结,并分析比选人在合法合规和法律风险防控方面的工作问题,提出工作建议,为甲方日常经营、决策等提供参考。
(23)协助比选人就涉及法律事务的日常经营事项,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
(24)办理比选人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1根据《中华人民**国律师法》设立,经行政主管部****事务所,注册地在**市或在**市设有分支机构,****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比选;
1.2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具有良好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
1.3须具有有效的《****分所)执业许可证》,且在上一年度经司法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1.4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在“**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cn/)中被列入“行政处罚信息”和“行业处罚信息”;
1.5“成建e采”平台入库的非黑名单供应商,且不得****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1.6比选申请人具有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为地市级及以上所属国有建筑****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经历;
1.7比选申请人近3年具有建设工程类领域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诉讼标的额2000万元(含)以上)承办经验,具有在PPP项目、海外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融资建设项目等非诉工程业务领域的服务经验;
1.8人员配备要求:拟指派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团队成员不少于4人,均须持有律师执业证。其中,至少1人为本项目团队负责人(须持有A类律师执业证并应有10年及以上执业经验),主办律师须持有律师执业证并应有5年及以上执业经验,熟悉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法、招投标法、建筑法、合同法、金融证券法等民商法领域具备高水平的专业技能;
1.9拟指派的主办律师在近3年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团队成员,拟指派律师具有服务于地市级市属国有建筑施工类企业经验,具有代理2000万元(含)元以上诉讼标的额且大****法院支持的建设工程类诉讼案件经验;
2.0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三、参选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年12月26日起在“成建e采”平台进行报名,并上传以下响应资料:
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3.参选人提供4人以上律所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含拟指派团队成员的)。其中,至少1人须持有A类律师执业证且应有10年及以上执业经验;主办律师须持有律师执业证,且应有5年及以上执业经验。
4.参选人提供律所和其指派团队三年内未受行政处罚的承诺书;
5.近3年有作为地市级以上地市级及以上所属国有建筑****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合同(2023年-2025年,含合同签字盖章页,至少提供1项业绩证明)。
6.2000万以上且大****法院支持的诉讼案件代理业绩证明相关资料(生效法律文书首页、诉讼请求页、判决结果页及尾页);
7.近3年服务律师团队具备建设工程项目投融资、PPP工程项目或海外工程业务的法律风险管控与法律纠纷处理经验的非诉专项业绩证明合同(2023年-2025年的合同,含签字盖章页)。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比选申请人应登陆“成建e采”平台(http://www.****.com/)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下载比选文件;
2.时间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月4日17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18日(**时间);
(3)比选截止(开选)时间:2026年1月19日10时00分(**时间)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线上递交: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比选申请人需登陆“成建e采”平台(http://www.****.com/)编制、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并于2026年1月19日10时00分(**时间)完成递交。。
2.线下递交:比选申请人除通过“成建e采”平台提交比选申请文件之外,在2026年1月19日10时00分(**时间)前,还应将纸质盖章版的报名文件1份(详见本文件第一部分第“五”条要求)、比选申请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集团****中心****中心)6楼开标室(地址:**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00号,****酒店电梯上6楼),当线下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
(2)未按规定装订成册、未签字盖章、未密封的。
3.重要提醒:线上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内容与线下纸质版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内容具有法律效力且具有唯一性,请各潜在比选申请人慎重对待,若线上平台报价与线下纸质版比选申请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以线下递交的纸质版比选申请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
2.本次比选公告在“成建e采”平台(http://www.****.
com/)、****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
net/)、成****服务中心(https://www.****.
com/)、****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七、其他事项
拟参加此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成建e采”网站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即关闭报名入口。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坤龙
联系电话:028-****9257
联系地址:**市**区锦盛路2****中心3号楼410室
九、声明
本比选公告仅为信息发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要约或承诺。
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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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