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香家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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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香家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示

山香家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的评审工作已结束,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山香家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

3、项目内容、用途、范围及规模:物业管理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4、服务期限:一年,采取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到期前,经采购方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5、招标单位:****

7、招标代理机构:****

8、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国际写字楼B座13层1310室

9、招标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6日

10、开标日期:2025年12月24日09时30分

11、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5日

12、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

中 标 价:0.35元/月/平方米

得 分:78.40分

各投标人认为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期满后不予受理。质疑必须是投标人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投标单位(投标人)在递交质疑函纸质版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qq.com邮箱。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13、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98****2172

地址:**省**市**国际写字楼B座13层1310室

邮 箱:****949680@qq.com

14、本公告在**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网站发布。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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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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