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物流公司胶东半岛油品运输、过驳服务专有协议-20251225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5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公司胶东半岛油品运输、过驳服务专有协议)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包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物流公司胶东半岛油品运输、过驳服务专有协议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2026年1月

(1) 资质要求:投标方具有水路运输许可证****公司证件复印件或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备案截图),经营范围为国内沿海省际成品油运输。

(2) 业绩要求:

1.1投标方在2022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内,至少具有1个合同的成品油海上过驳服务验收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2)合同所对应的结算发票、3****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缺少任何1项都将可能将影响评审结果)。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有签字或盖章)、能体现服务范围;合同结算发票应与前述所提供的合同相对应。发票查验截图要求每张发票均对应一张查验截图。对于无法查询、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发票,都将影响评审结果。标书代写

1.2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成的订单页以及所对应的结算发票、****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1.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将影响评审结果。

(3) 投标方需承诺在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需要在**、**、**、**、**海事局完成加油备案(备案供油种类为柴油)

(4) 投标方需承诺在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监控设备的加装,并由招标方检查合格后,方可视为供油船具备服务条件,否则招标方将不予进行合同签订。

(5) 投标方需承诺在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流量计的加装,并取得相应检验证书,由招标方检查合格后,方可视为供油船具备服务条件,否则招标方将不予进行合同签订。

(6) 投标方需承诺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透明短节的加装,并取得相应检验证书,由招标方检查合格后,方可视为供油船具备服务条件,否则招标方将不予进行合同签订。

(7) 本项目需要一艘船舶单船次装载量不低于2000吨(舱容不低于2500方,船舶等级≤3000吨级)的自有或共有船舶,投标方为本项目提供的运输船舶未经招标方允许,不得承揽其他业务。一艘船舶单船次装载量不低于700吨(舱容不低于850方,船舶等级≤3000吨级)的自有或共有船舶,招标方有业务需求时,投标方需按招标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船舶执行过驳任务,投标方需承诺接到招标方下达服务委托后,船舶需在48小时内就位。投标方所提供船舶必须为双底双壳,所有船舶拥有相关船舶证书且各项证书均在有效期内(船舶适航证书、船舶保险、防污保险等)。中标后船舶需通过招标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需要配合检测机构提供但不限于条款11.2中相关船舶资料以及上船对船舶现场检查并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船舶检测报告;正式作业过程中如提供的专用船舶无法作业(如船舶维修保养等情况),投标方应提前一个月向招标方申请,替代船舶必须经过招标方同意并通过招标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船舶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如工作量上涨,两条船舶无法满足需求,投标方需配合提供第三条同级别船舶,经招标方验船合格后投入使用;

(8) 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用于本项目的船舶资料备案,包括但不限于(以现行国际、****船级社规范为准):1、 船舶所有权证书;2、船舶适航证书;3、防油污染证书;4、载重线证书或载重线免除证;5、舱容检定证书;6、船舶安全管理证书SMC或临时安全管理证书;7、单**运许可证、8、船舶国籍证书;9、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10、政府部门出具的安全管理证书;11、沿海内河船舶一切保险单、投保的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单;

(9) 投标时需提供投标方船舶油污责任险保单及输油软管检测证明。

(10)投标方投标时需提供船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包括适任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健康证、服务簿、身份证),如在中标后有船员更换,则需重新提供,并经招标方审查同意后,船员方可投入工作。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12月25日09:00:00)至(2025年12月31日09:00:0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商务人:林硝萌,联系电话:022-****2221。

(单位名称:共享中心)

2025年12月25日08:00:00

附件下载1标书代写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25
招标预告
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物流公司胶东半岛油品运输、过驳服务专有协议-20251225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