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公告
****矿渣粉招标
发布时间:2025-12-25 09:12:58
┃ 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编号:****
标书号:0655-2025
采购单位:****
采购类别:大宗原燃材料
┃变更事项及内容
原报名截止时间: 2025-12-25 10:00:00加急标书代写
原报价截止时间: 2025-12-29 14:00:00加急标书代写
原咨询截止时间: 2025-12-29 13:00:00
变更为
报名截止时间: 2025-12-26 10:00: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5-12-30 11:00:00
咨询截止时间: 2025-12-30 10:00:00
┃延期原因
有效报名不足三家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至少提供一份2025年或2026年与钢厂附带矿粉厂的采购合同。提供证明材料。
保证金:50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
保证金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阜外支行/****/01-10-A1600-1
┃详情描述
| 一、标的物:矿渣粉 二、质量标准:比表面积≥405m2/kg;含水量≤1.0%;密度≥2.8g/cm3;活性指数:7天≥70%、28天≥95%;SO3≤4.0%;Cl-≤0.03%;MgO≤11%;碱含量≤0.5%;烧失量≤1.0%;流动度比≥95%;初凝时间比≤200%;不溶物≤3.0%;玻璃体含量≥85%;放射性满足《GB 656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标准要求。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国内正式注册,具****公司(企业); 2、供应能力满足需方使用要求,所用运输****市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 3、财务状况良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至少一份与钢厂附带矿粉厂签订的合同(2025、2026年均可)。 5、投标人属于贸易类企业,必须成立6个月以上;属于非贸易类企业,必须是成立3个月以上,方可参与投标。 6、投标人报名审核必须提供所售物料属于自己产品相关证明,或者提供环评批复的可以处置该物料的方式方法相关证明,否则不予通过。 7、如为固废,涉及跨省转移的中标后,需提供相关备案证明。 8、如是联合体报价,出具双方**证明,并提供运输单位的相关资质证明。 9、为有效监督运输业务全流程,投标人中标后须在招标人指定的数字物流平台注册运营。 四、投标无效说明 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原则,若有恶意串通、防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 2、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如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5****公司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投标人需提供近12个月(或项目指定周期)内依法缴纳税收的****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的视为投标无效。材料存在伪造、篡改痕迹的,除被判定为无效投标或取消采购参与资格外,将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对缴税记录不连续、存在欠缴税款情况,或社会保障参保人数与实际用工情况严重不符、存在欠缴社保费用情形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评审或采购流程。 4、****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报价,评选****集团黑名单的不得评为中选人,中选结果****集团黑名单的发标方有权不签订合同,合同履约****集团黑名单的发标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报价要求 1、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交通银行**阜外支行01-10-A1600-1; 行号: 301****00082。 2、本次投标保证金收取金额:伍万元整; 3、如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报价前必须上传保证金缴纳单据,审核通过后方可报价; 4、投标保证金按以下时间和要求予以退还: 1)业务终止或流标后,一个月内不再组织的,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撤销投标的,于中标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中标结果公示后,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5、本次招标为一票结算。 6、本标段矿渣粉招标,合同价格=纵横钢铁出厂价+运输、人工、贴现、垫资等价格,合同执行期间价格调整仅以纵横钢铁出厂价为调整依据,本次报价纵横含税出厂价75元/吨,按此单价为基准报价。所供货源地包括但不限定于纵横,但需为钢厂附带矿粉厂,****公司合同及内控要求。 7、中标人应缴纳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整。如签订合同不能按招标人需求车数进行供货,每少一车扣款300元,如招标人降低需求量,视同完成供货数量,由于供货不及时造成停产的,视情节每次扣款1500-3000元,屡次发生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履行完毕有未清安全扣款的,从该保证金中扣除。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完成供货需求且没有未清安全扣款的,在最后一次结算时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
┃联系人
史舜 / 185****3751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22-****2286
监督举报邮箱:****@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