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就地改造项目

审批
陕西-榆林-米脂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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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6********2218217高万升
樊福龙**省**市**县
**省**市**县金泰路1号****厂区内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就地改造项目****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C2651-C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县 ******县
经度:110.182778 纬度: 37.735278****生态环境厅
2024-04-30
陕环评批复〔2024〕14号916********2218217001P
2025-06-1037564.11
5516.78****
916********2218217**国秦****公司
****0825MA70DJBN0T**国秦****公司,**中天****公司
****0825MA70DJBN0T,****0113MAC7UP8E2Q2025-06-05
2025-06-132025-09-13
2025-09-262025-10-30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926TLVpt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在现有低汞生产装置东侧**4万吨/年无汞催化合成聚氯乙烯装置,建成后现有二线装置10台转化器停运(前转化器,后转化器各5台,产能4万吨/年)“在现有低汞生产装置东侧**4万吨/年无汞催化合成聚氯乙烯装置”变更为“利用现有3万吨/年无汞装置乙炔,氯化氢脱水系统,混合器和预热器利用3万吨/年无汞装置混合器2,预热器2,转化器利用目前二期转化**的10台转化器(1-10#转化器)进行改造,实现4万吨/年无汞催化合成聚氯乙烯产能”。
为合理充分利用现有装置,设备基础上,4万吨/年无汞改造项目由“在原有低汞生产装置东侧**4万吨/年无汞催化合成聚氯乙烯装置”变更为“利用原有3万吨/年无汞装置乙炔,氯化氢脱水系统,混合器和预热器利用3万吨/年无汞装置混合器2,预热器2,转化器利用目前二期转化**的10台转化器(1-10#转化器)进行改造,实现4万吨/年无汞催化合成聚氯乙烯产能”。原料气氯化氢气体经原3万吨/年无汞装置填料塔、泡罩塔经稀硫酸、浓硫酸脱水,后分两条管路,其中一路进入3万吨/年无汞装置混合器1、预热器1混合预热后进入原有3万吨无汞装置转化器,另一路进入混合器2、预热器2混合预热进入4万吨无汞装置转化器(由原有二期转化**的10台转化器改造)。原料气乙炔气经过乙炔分子筛脱水系统后分两路,其中一路进入3万吨/年无汞装置混合器1、预热器1混合预热后进入现有3万吨无汞装置转化器,另一路进入混合器2、预热器2混合预热进入4万吨无汞装置转化器(由二期转化**的10台转化器改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4万吨/年无汞催化合成聚氯乙烯装置 无汞改造后,不涉及废水第一类污染物,生产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4万吨/年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无汞化装置不新增废气利旧改造建成4万吨/年无汞催化合成聚氯乙烯装置,产能不变。 设计方案变更后,产能,工艺等不变,无汞改造后,不涉及废水第一类污染物,生产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4万吨/年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无汞化装置不新增废气
****就地改造项目中“25万吨/年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无汞化改造项目”分三个阶段完成,一阶段建设1套3万吨/年无汞催化生产聚氯乙烯示范装置,已于2018年建成;二阶段在现有低汞生产装置东侧**4万吨/年无汞催化合成聚氯乙烯装置,建成后现有二线装置10台转化器停运(前转化器,后转化器各5台,产能4万吨/年),目前已建设完成;三阶段待技术成熟后,2030年前拆除全部低汞催化合成聚氯乙烯装置反应器,改造为18万吨/年无汞催化合成聚氯乙烯装置,实现全厂无汞化生产。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总产能未变,因此判定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聚氯乙烯生产采用电石法生产工艺和DCS控制系统。生产工艺主要包括乙炔工序,氯乙烯合成工序,氯乙烯聚合工序,干燥工序,包装工序。无汞化改造将低汞催化剂替换为无汞催化剂,减少了含汞废气的排放。仅生产装置由**变为利旧改造,生产工艺不变,无汞化改造将低汞催化剂替换为无汞催化剂,减少了含汞废气的排放。
原环评“**4万吨/年无汞催化合成聚氯乙烯装置”无汞触媒采用金基催化剂。电石法制VCM以煤、石灰石和氯化氢为原料,煤与石灰石反应制得电石,电石再与水反应生成乙炔,乙炔再与氯化氢发生加成反应生成氯乙烯。由于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结构,发展乙烯法VCM进而制取PVC受到诸多条件限制,而电石法可以有效地缓解我国石油紧张的局面。传统电石法工艺中,氯乙烯单体的生产过程中需要采用氯化汞作为催化剂。2016年11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要求加强汞污染控制,禁止**采用含汞工艺的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项目。目前无汞催化剂主要以非贵金属或贵金属为活性组分,****大学研究以氯化亚锡为主要活性组分的非汞催化剂,具有反应温度低、活性高、选择性好等优点。清华大学研究了以二氧化硅为载体,铜、铋等金属的氯化物和磷酸盐为活性组分的无汞催化剂。通过无汞催化合成氯乙烯,其转化率98%以上;根据实际运行及厂家提供的数据可知金基催化剂和铜基催化剂的转化率相当目前无汞催化剂主要以非贵金属或贵金属为活性组分,金基催化剂和铜基催化剂的转化率相当。综合考虑经济性及技术可行性,“**4万吨/年无汞催化合成聚氯乙烯装置”无汞触媒由金基催化剂变更为铜基催化剂。项目变动不会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因此判定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主要原料由管道输送,无汞改造项目涉及的无汞触媒,分子筛均采用汽车运输。 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4万吨/年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无汞化装置不新增废气。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隔声,基础减振,消声和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 地下水进行分区防渗,厂区设置地下水监测井。 废分子筛来源于原料分子筛脱水装置,废催化剂来源于VCM转化器,均为危险废物,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依托金泰氯碱厂区现有事故水池,位于厂区东南角,有效容积4500m3。仅生产装置由**变为利旧改造,生产工艺不变,无汞化改造将低汞催化剂替换为无汞催化剂,减少了含汞废气的排放。 主要原料由管道输送,无汞改造项目涉及的无汞触媒,分子筛均采用汽车运输,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不变,未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增加。 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4万吨/年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无汞化装置不新增废气。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措施。 地下水进行分区防渗,厂区设置地下水监测井。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设备置于车间内,安装隔声罩等;进出厂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废分子筛来源于原料分子筛脱水装置,废催化剂来源于VCM转化器,均为危险废物,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依托金泰氯碱厂区现有事故水池,位于厂区东南角,有效容积4500m3;项目已编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按要求做好生产事故防范措施,化学品泄漏防范措施,火灾风险防范措施,定期演练。
本次改造中“25万吨/年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无汞化改造项目”中的“**4万吨/年无汞催化合成聚氯乙烯装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变动,变动工程依托已建成的“3万吨/年无汞催化生产聚氯乙烯示范装置”原料预处理系统,原就地改造项目其余内容保持不变,总产能未发生变化(目前产能规模:3万吨/年无汞催化生产氯乙烯示范装置和4万吨/年VCM合成无汞化装置)。项目变动不会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因此判定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拆除原有电解槽及配套设施,**零极距电解槽并配套新型国产化离子膜,同时进行机电设备能效升级改造。 机电设备能效升级改造拆除烧碱装置区电解槽及配套装置,**零极距电解槽,并配套更换耐杂质性能强,效率高,电耗低的新型国产离子膜。**零极距电解槽阳极为抗反向电流性能更优越的钌-铱涂层网,阴极侧为钌涂层的弹性网及面网。 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升级改造,能效等级达到2级或能效评价值2级以上,更换能效低于二级的设备53台。
未发生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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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55.102 0 0 0 0 /
0 0 78.717 0 0 0 0 /
0 0 60.073 0 0 0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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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含汞废水处理装置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 本次改造将**1座含汞废水处理装置,规模为3m3/h,从而满足厂区含汞废水处理规模要求,处理工艺为“均质+还原+压滤+过滤+超滤+汞吸附”,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碱性含汞废水和酸性含汞废水进行反应处理。 项目含汞车间废水排放口各项指标均达到《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标准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两级降膜吸收+水力喷射+碱洗吸收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3中限值要求《关于****就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评批复〔2024〕14号)要求(氯化氢<10mg/m3) 氯化氢吸收尾气采用两级降膜吸收+水力喷射+碱洗吸收工艺处理高纯盐酸吸收尾气。 DA020氯化氢处理废气排放口出口氯化氢实际浓度最大值为2.02mg/m3,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3中限值要求《关于****就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评批复〔2024〕14号)要求(氯化氢<10mg/m3)
2 两级吸附+两级PSA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3中限值要求《关于****就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评批复〔2024〕14号)要求(汞及其化合物排放<0.010mg/m3,非甲烷总烃<22.22mg/m3,氯乙烯<4.45mg/m3,二氯乙烷<2mg/m3,氯化氢<20mg/m3)。 本次改造后氯乙烯生产过程中的精馏尾气采用两级吸附+两级PSA对精馏尾气进行吸附。 DA017VCM精馏尾气排放口出口汞及其化合物排放实际浓度最大值为3×10-6Lmg/m3,非甲烷总烃实际浓度最大值为7.21mg/m3,氯乙烯实际浓度最大值为0.95mg/m3,二氯乙烷实际浓度最大值为0.2NDmg/m3,氯化氢实际浓度最大值为2.80mg/m3,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3中限值要求《关于****就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评批复〔2024〕14号)要求(汞及其化合物排放<0.010mg/m3,非甲烷总烃<22.22mg/m3,氯乙烯<4.45mg/m3,二氯乙烷<2mg/m3,氯化氢<20mg/m3)。
3 两级旋风分离器组+一级喷淋除尘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3中限值要求和《关于****就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评批复〔2024〕14号)要求(颗粒物<20mg/m3,非甲烷总烃<50mg/m3,氯乙烯<10mg/m3)。 聚氯乙烯生产过程中,经汽提后的PVC浆料由泵打入浆料罐内,再经离心机脱水。脱水后的PVC树脂,经螺旋输送机送进气流干燥管与热风混合后再进入旋风干燥器进行干燥,干燥后的PVC粉料经两级旋风分离器组与气流分离。本次就地改造增加一级喷淋除尘,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 DA004一期干燥系统除尘器排放口出口颗粒物实际浓度最大值为7.1mg/m3,非甲烷总烃实际浓度最大值为6.87mg/m3,氯乙烯实际浓度最大值为1.52mg/m3,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3中限值要求和《关于****就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评批复〔2024〕14号)要求(颗粒物<20mg/m3,非甲烷总烃<50mg/m3,氯乙烯<10mg/m3)。验收监测期间,DA011二期干燥系统除尘器排放口1出口颗粒物实际浓度最大值为9.7mg/m3,非甲烷总烃实际浓度最大值为6.51mg/m3,氯乙烯实际浓度最大值为1.98mg/m3,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3中限值要求和《关于****就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评批复〔2024〕14号)要求(颗粒物<20mg/m3,非甲烷总烃<50mg/m3,氯乙烯<10mg/m3)。验收监测期间,DA011二期干燥系统除尘器排放口1出口颗粒物实际浓度最大值为9.7mg/m3,非甲烷总烃实际浓度最大值为6.51mg/m3,氯乙烯实际浓度最大值为1.98mg/m3,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3中限值要求和《关于****就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评批复〔2024〕14号)要求(颗粒物<20mg/m3,非甲烷总烃<50mg/m3,氯乙烯<10mg/m3)。验收监测期间,DA011二期干燥系统除尘器排放口1出口颗粒物实际浓度最大值为9.7mg/m3,非甲烷总烃实际浓度最大值为6.51mg/m3,氯乙烯实际浓度最大值为1.98mg/m3,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3中限值要求和《关于****就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评批复〔2024〕14号)要求(颗粒物<20mg/m3,非甲烷总烃<50mg/m3,氯乙烯<10mg/m3)。
4 两级旋风分离器组+一级喷淋除尘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3中限值要求和《关于****就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评批复〔2024〕14号)要求(颗粒物<20mg/m3,非甲烷总烃<50mg/m3,氯乙烯<10mg/m3) 聚氯乙烯生产过程中,经汽提后的PVC浆料由泵打入浆料罐内,再经离心机脱水。脱水后的PVC树脂,经螺旋输送机送进气流干燥管与热风混合后再进入旋风干燥器进行干燥,干燥后的PVC粉料经两级旋风分离器组与气流分离。本次就地改造增加一级喷淋除尘,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 DA011二期干燥系统除尘器排放口1出口颗粒物实际浓度最大值为9.7mg/m3,非甲烷总烃实际浓度最大值为6.51mg/m3,氯乙烯实际浓度最大值为1.98mg/m3,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3中限值要求和《关于****就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评批复〔2024〕14号)要求(颗粒物<20mg/m3,非甲烷总烃<50mg/m3,氯乙烯<10mg/m3)。
5 两级旋风分离器组+一级喷淋除尘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3中限值要求《关于****就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评批复〔2024〕14号)要求(颗粒物<20mg/m3,非甲烷总烃<50mg/m3,氯乙烯<10mg/m3)。 聚氯乙烯生产过程中,经汽提后的PVC浆料由泵打入浆料罐内,再经离心机脱水。脱水后的PVC树脂,经螺旋输送机送进气流干燥管与热风混合后再进入旋风干燥器进行干燥,干燥后的PVC粉料经两级旋风分离器组与气流分离。本次就地改造增加一级喷淋除尘,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 DA005二期干燥系统除尘器排放口2出口颗粒物实际浓度最大值为7.1mg/m3,非甲烷总烃实际浓度最大值为6.17mg/m3,氯乙烯实际浓度最大值为1.72mg/m3,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3中限值要求《关于****就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评批复〔2024〕14号)要求(颗粒物<20mg/m3,非甲烷总烃<50mg/m3,氯乙烯<10mg/m3)。
6 布袋除尘器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3中限值要求和《关于****就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评批复〔2024〕14号)要求(颗粒物<10mg/m3) 本次就地改造项目对除尘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将除尘灰气力输送改为刮板机输送,同时更换除尘器及风机。 一期乙炔站布袋除尘器排放口1颗粒物实际浓度最大值为2.02mg/m3,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3中限值要求和《关于****就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评批复〔2024〕14号)要求(颗粒物<10mg/m3)。
7 布袋除尘器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3中限值要求和《关于****就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评批复〔2024〕14号)要求(颗粒物<10mg/m3) 本次就地改造项目对除尘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将除尘灰气力输送改为刮板机输送,同时更换除尘器及风机。 一期乙炔站布袋除尘器排放口2颗粒物实际浓度最大值为3.9mg/m3,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3中限值要求和《关于****就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评批复〔2024〕14号)要求(颗粒物<10mg/m3)。
8 布袋除尘器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3中限值要求和《关于****就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评批复〔2024〕14号)要求(颗粒物<10mg/m3) 本次就地改造项目对除尘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将除尘灰气力输送改为刮板机输送,同时更换除尘器及风机。 一期乙炔站布袋除尘器排放口2颗粒物实际浓度最大值为3.9mg/m3,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3中限值要求和《关于****就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评批复〔2024〕14号)要求(颗粒物<10mg/m3)。
9 布袋除尘器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3中限值要求和《关于****就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评批复〔2024〕14号)要求(颗粒物<10mg/m3)。 本次就地改造项目对除尘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将除尘灰气力输送改为刮板机输送,同时更换除尘器及风机。 一期乙炔站(电石库)布袋除尘器排放口颗粒物实际浓度最大值为6.0mg/m3,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3中限值要求和《关于****就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评批复〔2024〕14号)要求(颗粒物<10mg/m3)。
10 布袋除尘器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3中限值要求和《关于****就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评批复〔2024〕14号)要求(颗粒物<10mg/m3)。 本次就地改造项目对除尘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将除尘灰气力输送改为刮板机输送,同时更换除尘器及风机。 二期乙炔站(电石库)布袋除尘器排放口颗粒物实际浓度最大值为4.7mg/m3,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3中限值要求和《关于****就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评批复〔2024〕14号)要求(颗粒物<10mg/m3)。
11 布袋除尘器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3中限值要求和《关于****就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评批复〔2024〕14号)要求(颗粒物<10mg/m3) 本次就地改造项目对除尘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将除尘灰气力输送改为刮板机输送,同时更换除尘器及风机。 二期乙炔站布袋除尘器排放口1颗粒物实际浓度最大值为6.0mg/m3,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3中限值要求和《关于****就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评批复〔2024〕14号)要求(颗粒物<10mg/m3)。
12 布袋除尘器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3中限值要求和《关于****就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评批复〔2024〕14号)要求(颗粒物<10mg/m3) 本次就地改造项目对除尘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将除尘灰气力输送改为刮板机输送,同时更换除尘器及风机。 二期乙炔站布袋除尘器排放口2颗粒物实际浓度最大值为4.4mg/m3,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3中限值要求和《关于****就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评批复〔2024〕14号)要求(颗粒物<10mg/m3)
13 布袋除尘器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3中限值要求和《关于****就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评批复〔2024〕14号)要求(颗粒物<10mg/m3) 本次就地改造项目对除尘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将除尘灰气力输送改为刮板机输送,同时更换除尘器及风机。 验收监测期间,二期电石破碎布袋除尘器排放口颗粒物实际浓度最大值为6.1mg/m3,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3中限值要求和《关于****就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评批复〔2024〕14号)要求(颗粒物<10mg/m3)。
14 布袋除尘器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3中限值要求和《关于****就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评批复〔2024〕14号)要求(颗粒物<10mg/m3) 本次就地改造项目对除尘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将除尘灰气力输送改为刮板机输送,同时更换除尘器及风机。 验收监测期间,一期电石破碎布袋除尘器排放口颗粒物实际浓度最大值为6.6mg/m3,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3中限值要求和《关于****就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陕环评批复〔2024〕14号)要求(颗粒物<10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震、隔声罩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置于车间内,通过车间隔声降低噪声;对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同时对车辆进出加强管理,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以降低噪声对外界的影响。 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噪声值为63dB(A),夜间最大噪声值为54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照分区防渗要求加强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制定并落实年度地下水,土壤自行监测方案,设置和维护监测设施,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按规定保存监测报告和原始记录,并依据相关法规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 **含汞废水处理装置,聚氯乙烯干燥乏气净化处理装置,次钠吸收装置及次钠成品罐组采用粘土层+混凝土硬化+环氧树脂,渗透系数≤10-10cm/s;罐区采用混凝土硬化+环氧树脂防渗/耐酸碱瓷砖,渗透系数≤10-10cm/s。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对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进行改造。本次改造项目新增固废有VCM废气三级回收装置产生的废吸附剂,盐水除碘装置产生的吸附塔填料,精馏尾气深度处理装置定期更换的吸附剂,无汞催化生产氯乙烯示范装置产生的废硫酸,废分子筛,废催化剂,VCM合成无汞化改造示范装置产生的废分子,废催化剂。其中含汞废水处理产生的固废待企业氯乙烯生产无汞化改造完成后,不再产生。盐水除碘装置产生的吸附塔填料由厂家回收处置。剩余固废均为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VCM废气三级回收装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吸附剂,精馏尾气深度处理装置运行过程中定期更换后产生的吸附剂,无汞催化生产氯乙烯示范装置产生的废硫酸,废分子筛,废催化剂,VCM合成无汞化改造示范装置产生的废分子筛,废催化剂均为危险废物,专用容器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房,并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就地改造项目盐水除碘装置产生的吸附塔填料为I类一般固废,废填料由供应厂家回收。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规定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储备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2025年1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应****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610800-2025-01-H。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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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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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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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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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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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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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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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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