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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单位呈报《****关于申请审批**市**县旧县河流域(朋口段)入河排口整治及水质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朋政函〔2025〕14号)及附件收悉。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市**县旧县河流域(朋口段)入河排口整治及水质提升项目。现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县旧县河流域(朋口段)入河排口整治及水质提升项目。(项目编码:****)
二、项目单位(项目业主):****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朋口镇,无新增用地。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4200平方米人工湿地,其中****处理厂**2300平方米人工湿地,朋城村**1900平方米人工湿地,于外坎路自然村、上莒村**3.2公里污水收集管道,改造提升2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于朋城村**1000米截污管道,于兰博园上游建设1100米长的生态缓冲带,总面积3300平方米。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37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33万元、基本预备费213万元。通过争取中央生态环保资金补助,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及项目业主依法依规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六、请项目业主根****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23年第2号令)、《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等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改革局关于印发《**县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连发改综〔2018〕111号)的通知,对建设内容简单且不涉及新增用地、不影****政府投资的社会事业和城建项目取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节。请项目业主对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作出客观预测、综合评判,制定相应的防范、化解风险的应对预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包含重要设备、主要材料)单项合同估算金额已达到依法必须招标规模的标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金额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规模的标准,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单独核准,请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行。
****改革局
2025年1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