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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发改投审〔2025〕197号
关于长潭镇新泉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概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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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镇报来《关于请求批准长潭镇新泉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
为改善行车条件,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长潭镇新泉村。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对全长1.1****停车场****中心道路进行扩建,将原有路面拓宽至6米,同时对破损路面进行挖补,加铺混凝土路面,完善交通设施、排水系统、安全防护挡墙和安装40套路灯。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概算总投资149.14万元,其中**工程137.44万元、设计6.18万元、监理4.12万元、其他1.4万元。
(二)资金来源:上级拨款,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6个月。
六、项目建设和入库管理事项: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并按项目入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相关工作。
七、项目调整事项: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调整文件。
八、项目其他事项:建设单位要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生产,采用绿色节能设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县领导裕君、永岭、映萍、杜强、光庆同志,县财政局、自然**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