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肇陈镇万泉村、建坪村、华坊村、八门村,乐园乡张坊村、南庄村、南北港村,洪一乡双港村、麦良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一)所在图幅:涉及H50H113038、H50H114038、H50H115038、H50H116038、H50H117038、H50H119038、H50H119039、H50H120039等8幅图(图幅号按1:5000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的图幅号编写)。
(二)涉及肇陈镇万泉村1组、2组、3组、4组、5组、6组、7组、8组、9组、10组、11组,建坪村1组、2组、3组、4组、6组,华坊村20组,八门村7组、8组、9组、10组、11组;乐园乡张坊村1组,南庄村10组、11组、12组、13组,南北港村2组、4组、5组、7组、9组;洪一乡双港村3组、4组、5组、7组、8组、9组、14组、15组、16组、19组、20组、21组、23组、26组,麦良村3组、4组、5组、7组,详见征地红线图(附件1)(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三)土地面积:约1236.49亩(最终面积以批准面积为准)。
二、征收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用于公路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在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25日,****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相关权利人配合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政府指定的部门或单位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四、有关要求
(一)拟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或者相关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二)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公告期限
预公告期限自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1月7日。(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预****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予以公告,网址:http://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
联系地点:湓**路16号
联系人员:朱文宇
联系电话:****855
附件: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政府
2025年12月24日
附件
编号:****
G7021**高速**至**(赣鄂界)高速公路**工程**市段拟征收土地红线图(乐园段)下载
****(盖章) 制图单位:(盖章)
2025年12月24日
附件
编号:****
G7021**高速**至**(赣鄂界)高速公路**工程**市段拟征收土地红线图(肇陈段)下载
****(盖章) 制图单位:(盖章)
2025年12月24日
附件
编号:****
G7021**高速**至**(赣鄂界)高速公路**工程**市段拟征收土地红线图(洪一段)下载
****(盖章) 制图单位:(盖章)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