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25 09:26
省道S11**至**高速公路45#弃土场扩建工程拟临时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临时占用林地单位:****
二、临时****机关:****改革局
三、拟临时占用林地项目名称:省道S11**至**高速公路45#弃土场扩建工程(项目代码:****)。
四、拟临时占用林地用途及期限:用途为弃土场,期限为两年。
五、拟临时占用林地项目建设性质:扩建,类型为基础设施建设。
六、拟临时占用林地地点:****村委会****小组,其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4°16′52″~104°17′12″,北纬24°23′10″~24°23′24″之间。
七、拟临时占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范围以******公司编制《省道S11**至**高速公路45#弃土场扩建工程临时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中的现状图为准,临时占地林地面积4.7479公顷,其中:用材林林地面积4.7479公顷;乔木林林地面积4.4792公顷;采伐迹地面积0.2687公顷;商品林林地面积4.7479公顷(重点商品林地面积1.458公顷,一般商品林地面积3.2899公顷)。
八、拟临时占用林木采伐情况:树种为其他阔叶、**松、杉木,起源为天然、人工,蓄积:277.5立方米。
九、拟临时占用林地权属:集体,具体为******委员会****小组。
十、拟临时占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依据《省道S11**至**高速公路45#弃土场扩建工程临时占用林地、林木补偿协议》将由****、****集团****公司**至**高速公路第二总承包部和******委员会****小组签订补偿协议,分别向林地权利人、林木权利人进行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行政审批局反映,逾期将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予以审核审批,联系电话:0874-****616。
****审批局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