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麻坡钨钼矿项目
征地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壮族****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桂发改投资〔2013〕833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油麻坡钨钼矿项目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此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根据**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拟征收径口镇旺垌村、秀岭村部分集体土地,拟作为****油麻坡钨钼矿项目建设用地,****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经初步调查,拟征收和使用土地位于径口镇秀岭村,共10个地块。
地块1四至界址为:东以****的土地为界,南以****的土地为界,西以****的土地为界,北****小组的集体土****林场的土地为界。拟征收土地面积约0.7641公顷。
地块2四至界址为:东****小组的集体土地为界,南****小组的集体土地为界,西****小组的集体土地为界,北****小组的集体土地为界。拟征收土地面积约0.0331公顷。
地块3四至界址为:东以****的土地为界,南****小组的集体土地为界,西****小组的集体土地和****的土地为界,北****小组的集体土地为界。拟征收士地面积约2.1219 公顷。
地块4四至界址为:东以****的土地为界,南以********林场的土地为界,西****小组的集体土地为界,北以****的土地为界。拟征收土地面积约0.5671公顷。
地块5四至界址为:东以****的土地为界,南以****的土地为界,西以****的土地为界,北以****的土地和秀岭村梧坡垌、****小组的集体土地为界。拟征收土地面积约0.3786公顷。
地块6四至界址为:东以****小组的集体土地为界(木垌湾**面),南以****小组的集体土地为界,西以****小组的集体土地为界,北以****小组的集体土地为界。拟征收土地面积约1.6981公顷。
地块7四至界址为:东以木垌湾河为界,南以****小组的集体土地为界,西以****小组的集体土地为界,北以****小组的集体土地为界。拟征收土地面积约0.0200公顷。
地块8四至界址为:东以****小组的集体土地为界,南以****小组的集体土地为界,西以木垌湾河为界,北以****小组的集体土地为界。拟征收土地面积约0.1874公顷。
地块9四至界址为:东以****小组的集体土地为界,南以****小组的集体土地为界,西以****小组的集体土地为界(木垌湾**面),北****小组的集体土地为界。拟征收士地面积约0.2942公顷。
地块10四至界址为:东以****小组的集体土地为界,南以****小组的集体土地为界,西以****的土地为界,北以****的土地为界。拟征收土地面积约0.0520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
此次拟征收和使用土地所涉及的权属为:径口****小组,秀岭村专科田、梧坡垌、****小组。
(三)拟征收和使用土地总面积约6.1165公顷(折合约91.7475亩)。
(四)土地用途拟作为工矿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被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公布**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2023年更新调整)的通知》(玉政发〔2023〕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县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博政发〔2023〕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拟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1)依法实行货币补偿安置。
(2)农业人员安置办法按照《**壮族自治****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审核规程〉的通知》(桂人社发〔2024〕5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调查单位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138****9149
联系人:何工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内容
1.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等,对拟征收土地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2.研究相关资料,实施社会调查,识别拟征收土地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评估,判定风险程度、风险概率;
4.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和建议,并评估采取防范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方式和截止日期
(一)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利益相关的**县径口镇旺垌村、秀岭村村****政府和基层组织。
(二)主要事项
1.本次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了解征地的消息来源;
2.本次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最关心的问题;
3.本次拟征收土地对利益相关者今后的工作和生活造成哪些影响;
4.按照公布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进行土地征收补偿,利益相关者态度;
5.本次拟征收土地利益相关者是否支持土地征收,如不支持请说明理由;
6.土地征收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
7.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于公示期间内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联 系 人:何工 联系电话:138****9149
电子邮箱:****@qq.com
(四)截止日期
公示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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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