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老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工程(首开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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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码 项目业主名称 中选中介机构名称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合同总金额 履约人员 服务期限说明 服务内容
**市**区淡水**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工程(首开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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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淡水**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工程(首开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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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780.00
包括但不限于: (一)服务工作内容: 1.方案编制阶段:服务单位须提交本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送审稿10份(具体应满足评审所需数量),提交经审查修改后的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10份(在审批过程中如有要求修改,则须另行提供按审批意见修改后的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10份)。 2.所有服务成果须同时提供与最终书面成果一致的电子文档(报告须为word格式,图片为jpg格式,图纸为CAD格式)。 3.水土保持方案成果质量要求合格,即成果方案深度应符合现行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等技术规范与标准的有关要求,成果方案深度应与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深度协调一致,即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对重点防治对象及已作初步设计的单项工程进行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对设计深度不够的非重点防治对象,提出水土保持要求。最终以方案通过审批部门的审批为准。 (二)服务工作要求: 1.中选机构须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和本工程所在地的合同履行期间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规程。 2.中选机构须根据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派专人负责配合选取单位进行水土保持方案成果报评、报批。 (三)服务人员要求: 1.负责编制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团队必须健全,服务人员经验丰富、专业配套,并对项目的全程进行跟踪服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注册水土保持工程师或水土保持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其他人员不少于2人,需有水土保持相关工程类培训证书。 2.熟悉和掌握国家和地方现行建设项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面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相关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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