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建设项目-2地块位于**县古州镇头塘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8.498973,北纬25.906746,占地面积为11083.28m2。调查地块四界至范围为:**预留发展用地、西至规划路、南****中学、北至头塘沿江大道。
地块历史情况:调查地块2010年之前为农用地及荒地;2010****砂石场,于2016年拆除;2015年东侧地块内有积水;2019年东侧有客土回填;2022年东侧增加客土填埋;2023年开工建****中学,东侧为施工办公区,地块内有土石方填平;2024年地块南侧已建设教学楼;2025年地块东侧施工办公区已拆除,南侧教学楼已建成,北侧大门已建成,地块内种植有绿化。
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调查地块历史上属于耕地(01)→水田(0101)及其他土地(23)→空闲地(2301)。****拟对调查地块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教育用地(0804)→中小学用地(080403),****教育局使用。本次调查地块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开展调查。
本次调查历史卫星图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各个环节的调查结果可相互支撑、相互印证。****砂石场及客土填埋,根据现场勘察、人员访谈等调查分析,基本不会对地块产生污染影响,环境风险可接受;周边1公里范围内当前和历史上以住宅、学校、行政单位及商业用地为主,还有高速****加工厂存在,根据现场勘察、人员访谈等调查分析,周边环境风险可接受。因此,本次调查认为: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源,调查地块不存在污染情况,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结束。基本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要求,可作为《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中小学用地(A33)进行开发利用。
本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5日~2026年1日4日)。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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