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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5号)和《****关于印发2025年**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霞农函〔2025〕218号)精神,经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遴选、实施主体自主申报、局党组会议研究,由****、霞****农场、****农场和****农场承担2025年**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
若有异议,请向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局办公室、种植业推广股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4日-12月30日。
来电来信: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365,****办公室****851,种植业推广股****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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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