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生态环境分局2025年12月24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东营-东营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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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环境局**分局 组配分类: 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5-12-24

****分局2025年12月24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24

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5年12月24日我局拟对利页205HF井、利页207HF井、油田增产助剂产品生产项目、以太超能专用助燃剂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4日-2025年12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46-****382

电子信箱:****@163.com

通讯地址:**省**市**区**路1188****中心3层3号窗口

邮编:257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利页205HF井、利页207HF井 **省**市**区西二路与北三路交叉路口北偏西约540m处 中国****公司****公司****中心 **胜利****公司 本项目共新钻2口评价井,从而获取相关技术参数,如果勘探过程中未出现油气显示或油气显示不能达到工业开采要求,建设单位将对利页205HF井、利页207HF井进行永久封井,探井封井后无永久占地面积,并对井场进行生态恢复;如果利页205HF井、利页207HF井油气显示能够达到工业开采要求,将对利页205HF井、利页207HF井进行临时封井,暂时封存,将利页205HF井、利页207HF井转入区域产能开发方案井中,****油厂进行开采,并重新在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另行评价。

废气处理:①原材料运输、堆放要求遮盖;及时清理场地上弃渣料,采取加盖防尘网、洒水抑尘;②加强施工管理,尽可能缩短施工周期;③施工时各种机械设备选用技术先进、尾气排放达标的设备;④项目试油期排放的伴生气产生如果能达到燃烧条件,则进行点火燃烧,若伴生气产生量较少达不到燃烧条件则经管线直接放空。

废水处理:①井下作业废液、压裂返排液通过罐车拉运至坨四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对应储层空气渗透率下的水质主要控制指标后回注地层或进生产流程进行压驱等**化利用,无外排;②生活污水排入移动环保厕所,定期清运。

固废处理:①钻井过程采用“泥浆不落地”处理工艺,一开、二开钻井固废委托专业单位无害化处理;三开钻井固废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②施工期在重点防渗区铺设渗透系数≤10-10cm/s 的防渗材料,防渗材料循环利用,使用过程中如产生不可利用的废防渗材料(属于危险废物),需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③井场内设有 1 座危废贮存点,用于暂存设备保养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产生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④生活垃圾暂存于施工场地临时设置的垃圾桶内,由施工单位拉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噪声处理:①合理布置井位,尽量避开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目标;②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保养;③压裂工程等高噪声设备施工前,通知周边人员,取得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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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增产助剂产品生产项目 ****开发区云门山路1123号8幢(胜利科创园一期厂房) ******公司 ******公司 项目拟选址****开发区云门山路1123号8幢(胜利科创园一期厂房),租赁**胜利新****公司已建厂房,面积约2582平方米,购置材料搅拌混合装置4套、齿轮泵4台、乳化泵2台、真空泵1台、称重设备2台、电动悬臂吊1台、环保设备1套等生产、环保设备,以及原材料、成品检验设备多套,同时建设生产所需配套设施以满足项目需要;以聚丙烯酰胺、膨润土、工业白油、聚乙二醇等为原材料(详见本报告表2-3 原材料消耗一览表);工艺为订单(原料采购)—投料(配料)—搅拌混合—质检—自动包装、称重—产品;本项目工艺不涉及化学反应,****油田增产用助剂15000吨。

废气治理: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1#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双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DA001(φ0.3m)有组织达标排放;投料工序产生的VOCS经1#集气罩收集,灌装产生的VOCS经2#集气罩收集,一并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双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DA001(φ0.3m)有组织达标排放;加强车间密闭,未收集的粉尘无组织排放。

废水治理: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雨水管网;原料配制用水进入产品中不外排;质检仪器第一次清洗废水采用单独桶装存放,作为危废处置;质检仪器第二次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外排****开发区污水管网;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由****处理厂预处理****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新广蒲河。

固废治理: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废布袋委托外售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由供货厂家回收重新作为包装材料使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材料回用;质检废液及质检仪器第一次清洗废水、质检废试剂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作为危险固废,暂存厂区危险固废间由有资质处理危险固废的单位接收。项目危废暂存间位于车间内西南角,占地8m2,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车间东北角,面积约8m2。

噪声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隔音降噪等措施。

3 以太超能专用助燃剂项目 **区**路1号4幢101、201 以太超能生物质科技****公司 ******公司 本项目位于****开发区****油厂区内,租赁使用现有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项目购置搅拌釜、成品罐、原料罐、数控仪等生产设备共计36台/套,以植物基燃料油、生物基燃料油、高碳醇为原料,经计量分配-搅拌混合-分装的工艺流程生产以太超能专用助燃剂,年产以太超能专用助燃剂10万吨。项目产品不属于危化品,生产工艺只是常温搅拌混合,无化学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年耗电量为40万千瓦时,年综合能耗为49.16吨标准煤。承诺不生产、不采用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限制类、禁止类、淘汰类的产品和生产工艺。

废气治理:储罐及搅拌釜废气经集气管道引至废气处理装置经电催化燃烧(ECO)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废气及装车过程产生的装载废气无组织排放。

废水治理: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预处理后,****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新广蒲河。

固废治理: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原材料高碳醇是吨包包装,拆包后产生废包装袋,收集后定期外售③危险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机油桶、清罐油泥、废弃的含油抹布及手套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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