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关于2025年12月23日对马关华建建材 60 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技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审批
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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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2025年12月23日对**华建建材 60 万立方米/****搅拌站技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2025-12-24 08:0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华建建材 60 万立方米/****搅拌站技改项目环评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4日-2025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6-****190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马****社区马中路30号)

邮 编:6637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华建建材 60 万立方米/****搅拌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县马白镇坝尾村上段

****

******公司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位于**县马白镇坝尾村上段(吐龙冲),已****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在原有项目空地上新增时产20吨细石粉生产线一条、配套物资储备仓库3200m2及其他业务用房1180m2,项目产能维持60万立方米/a不变。。项目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劳动定员:项目扩建后年运行300天,实行1班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公司不新增劳动定员,本项目运营员工由原项目进行调度。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867万元,环保投资为49万元,占总投资的5.65%。

一、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为减少施工期产生的粉尘、扬尘对周围环境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采取以下相应的措施:①施工现场安排专人负责卫生保洁工作,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确保无浮土扬尘,在进行场地平整、地基开挖、土石方回填等土方作业时,要辅以洒水压尘等措施;②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建设建筑材料堆放场地,不得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用防尘布或六针以上的防尘网苫盖,并定期洒水抑尘,使用时部分掀开;③对施工场地、道路及建筑材料堆放场定期洒水降尘,并视天气情况增加洒水频次;④规范车辆装载方式,杜绝沿路洒漏现象。

二、施工废水防治措施

本环评建议施工单位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沉淀池,将施工废水、员工洗手、洗脸废水收集于临时沉淀池中,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作项目建设、场地洒水降尘、施工环节或施工机械冲洗,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其他生活污水进入项目已建化粪池处理。

三、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为降低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环评提出如下措施:①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设备;②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和检修,使施工机械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③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作业应避开人群休息时间(即12:00~14:00和22:00~次日6:00)⑤对进出项目区车辆做出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要求,物料运输车辆运输时间应避开交通高峰期。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建筑垃圾

项目建设细石粉生产线、业务用房及物资仓库产生的建筑垃圾有钢材、废弃塑料等,可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商,不可回收部分统一收集后,****政府要求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均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②废土石方

项目位于**州**县马白镇坝尾村上段(吐龙冲),原****年产60万m3****搅拌站建设项目厂区内,建设厂址地势平整,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土石方主要来源于地基开挖。项目开挖的土石方全部回填于厂区,无废弃土石方产生。

③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本次扩建还需建设内容为时产20吨细石粉生产线一条、配套物资储备仓库及其他业务用房,其他新增建设内容已完成建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内,统一清运至坝尾村垃圾堆放点统一处置。

二、项目运营期环保措施。

1.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石粉生产线生产粉尘、原料堆场扬尘、物料输送粉尘,筒仓粉尘和汽车尾气。

项目采取运输皮带进行封闭,配料仓进行密封,仅留入料口细石粉生产线自带1套布袋除尘器,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呈有组织排放,生产设备为一体式生产设备,整个生产过程均密闭生产;筒仓粉尘经仓顶安装有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项目原料堆场延用原有堆场,原料堆场为单层钢架结构大棚,三面进行围挡,内部设置喷雾降尘装置,运输车辆冲洗。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化粪池定期清掏清运,减小恶臭影响。

2.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于洗车场地建设1个容积为363m3的三级沉淀池,用于收集处理车辆清洗废水,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作生产用水;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清运清运处置。

3.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相对噪声高的设备设置隔声减振垫;并采取安装减震垫、隔声罩等降噪措施,在站场内禁止鸣笛,减速行驶等。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运营期项目①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作为原料使用;②车辆清洗场地固废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后产生的石料返回生产工序使用,设置1个约600m2的一般固废堆场,用于暂存废弃混凝土,统一堆放后运送至石场二次加工后使用;产生的废机油经专用的回收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及识别标志设置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要求建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往附近的村寨垃圾收集点统一清运处置。

三、环境风险分析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防止非正常排放。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环境污染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

四、评估结论

(一)“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总体评价结论可信。“报告表”基本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可作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三同时”原则。项目建设和营运对当地环境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技术评审专家组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和建议后,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其影响程度在区域环境容量可以承受的范围,从区域环境保护要求角度分析,**华建建材 60 万立方米/****搅拌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可行。


相关附件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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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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