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 | 913********011111M | **市**区**南路祥悦大厦518室 | 87.8(均分制) | ****580元 |
| 服务类 |
| 名称:****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服务范围:********机关民辅警就餐,****派出所****派出所****派出所民辅警就餐,****派出所****派出所****派出所民辅警就餐。 服务要求:三个食堂全年无休。三个食堂的食材、餐厅、厨房、厨房用品、餐饮耗材等均由采购人提供,中标人负责食材加工、餐具清洗消毒服务、食堂餐厅区域的保洁、厨余垃圾清理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机关食堂22个月(2026年3月1日—2027年12月31日),地铁派出所两个食堂分别为24个月(2026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自合同签订生效。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及质量标准执行本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服务费为16307元,由中标人支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日。
2.定标时间:2025年12月24日。
3.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大道126号地铁大厦院内
联系人:赵杰
联系电话:0516-****02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区金****侧**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联系人:孙逊、张晴
联系电话:0516-****9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逊、张晴
电话:0516-****9206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