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我局审核,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省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审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反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一、公示的主要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改扩建建设项目—连廊、高压氧舱、配电房(扩建)、垃圾、医废间、污水处理间、门卫 |
| 2 | 建设单位 | **** |
| 3 | 建设位置 | **县均溪镇雪山北路180号 |
| 4 | 建设规模 | 连廊建筑占地面积311.9㎡,建筑面积504.68㎡,计容建筑面积504.68㎡,建筑高度m; 高压氧舱建筑占地面积239.25㎡,建筑面积423.08㎡,计容建筑面积239.25㎡,地上1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5.6m; 配电房(扩建)建筑占地面积175.5㎡,建筑面积351㎡,计容建筑面积351㎡,地上2层,建筑高度9.95m; 垃圾、医废间建筑占地面积75.48㎡,建筑面积75.48㎡,计容建筑面积75.48㎡,地上1层,建筑高度4.05m; 污水处理间建筑占地面积150㎡,建筑面积300.96㎡,计容建筑面积150㎡,地上1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3.75m; 门卫建筑占地面积23.79㎡,建筑面积23.79㎡,计容建筑面积23.79㎡,地上1层,建筑高度4.2m; 以上,合计建筑占地面积975.92㎡,建筑面积1678.99㎡,计容建筑面积1344.22㎡,不计容建筑面积334.79㎡。 |
| 公示图件 | 总平面图 | |
二、公示日期
2025年12月18日-2025年12月26日
三、反馈方式
1.来信来访:******局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股(邮编:366100)
2.联系电话:0598-****558
逾期或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对以上事项予以核准办理。
附件:总平面图
******局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