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项目 | **主要支流桂江治理工程**县**镇福兴段治理工程 |
| 项目类型 | 水利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公司 |
| 地理位置 | **壮族自治区-**市-**县 |
| 说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桂水水保〔2017〕14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办水保〔2019〕172号)以及《****水利厅关于印发等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4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厅关于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水保〔2023〕4号)等要求,2025年12月24日,****于在**市**县主持召开了**主要支流桂江治理工程**县**镇福兴段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评估单位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并得出以下结论: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的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保持质量总体合格,水土保持后续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依照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反映。项目联系人:覃总 177****6166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