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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对《****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作出批复决定,现将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791-****0852
通讯地址:**县民和街道人民大道1398号
邮 编: 331700
项目名称:****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入河排污口位置:东经116.071661,北纬28.356003
尾水排放情况:尾水经管道排入大塘排水渠,最终排入青岚湖。
入河排污口类型:****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尾水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