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驾驶室、货箱生产及配套设施项目

审批
山东-青岛-即墨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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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项目名称: 汽车驾驶室、货箱生产及配套设施项目
建设地点: **街道大众一路8号及10号地块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久力****公司
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25日 至 2026年01月01日
项目概况: ****拟投资59020万元对该厂区进行改造,在充分利用厂区内现有建筑及部分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的基础上,进行厂房、生产设备、环保设备的升级改造,进行本次“汽车驾驶室、货箱生产及配套设施项目”的建设,主要生产工艺为焊装及涂装(含前处理、电泳、涂胶、喷漆),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汽车驾驶室3万套、货箱3万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电泳、电泳烘干、涂胶烘干、打磨、调漆、喷漆、流平、喷漆烘干、点补、补漆于密闭间操作,喷枪清洗工序位于喷漆室。电泳烘干、涂胶烘干由天然气燃烧器供热(天然气燃烧气体直接加热),喷漆烘干由四元体燃烧器供热(天然气燃烧气体间接加热),燃烧器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点补、补漆的烤漆工序采用电加热;RTO装置采用天然气燃烧辅助加热。电泳废气经负压收集后,进入1#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8米高P1排气筒排放。电泳烘干废气(含涂胶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涂胶烘干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分别经负压收集后,进入1#RTO装置处理;喷漆废气、管路及喷枪清洗废气分别经各自水旋装置除漆雾后,与流平废气、点补废气、漆泥处理废气一同进入混风箱混合,由3套并联“干式过滤箱+沸石转轮”装置浓缩处理后,再与喷漆烘干废气一同进入2#RTO装置处理;上述废气一并通过30米高P2排气筒排放。打磨废气经负压收集进入无纺布过滤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30米高P3排气筒排放。调漆废气经负压收集后,进入2#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8米高P4排气筒排放。喷漆烘干室4台四元体燃烧器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分别通过18米高P5~P8排气筒排放。修补废气经负压收集进入1套“干式过滤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5米高P9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负压收集进入1套“碱液喷淋+UV光氧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P10排气筒排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经负压收集进入4#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P11排气筒排放。P1、P2、P4、P9、P11排气筒中VOCs排放浓度和速率,P2、P4、P9排气筒二甲苯排放浓度和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标准要求。P2及P5~P8排气筒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烟气黑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要求。P3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P10排气筒中氨气、硫化氢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均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要求,厂界VOCs、二甲苯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标准要求。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VOCs(含二甲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27.234吨/年、1.444吨/年、5.033吨/年、2.126吨/年以内。(二)严格落实水污染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磷化废液及其水洗废水单独收集排入含镍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DW001排放口排放与其他废液(预脱脂废液、脱脂废液、表调废液、电泳废液、水旋废液)、高浓度废水(脱脂水洗废水、电泳水洗废水、滑撬格栅清洗废水)合并进入涂装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废水再与热水洗废水、淋雨废水、车间清洁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冷却系统定期排污水、**生活污水一并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尾水经DW002排放口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经DW003排放口排放;上述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理。含镍废水处理设施DW001排放口总镍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要求,DW002、DW003排放口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项目须按照分区防控原则,对涂装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输送管道、废水处理设施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及土壤。(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砂纸、废超滤膜、废无纺布滤芯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法综合利用或处置。预处理污泥、废清洗剂、废胶桶、废溶剂型物料桶、废漆渣、漆雾过滤棉、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各类工业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须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定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存档。(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废水防控体系有效运行,防止事故废水进入外环境。及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六)严格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强化生产运行全过程环境管控,加强各工序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管理,规范建立环保设备运行台账及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台账并存档;及时清理和更换耗材,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落实《报告书》中制定的监测计划,保存原始监测记录。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等。 建设单位已依法依规开展公众参与。
****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环境局
联系电话: 0532-****0169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市**区**南路17号
邮政编码: 2660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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