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问题编号十三“在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后,一些地方依然没有真正把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推进,自然保护地内采矿取石、违建别墅等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十三
(一)问题表述
问题编号十三:在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后,一些地方依然没有真正把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推进,自然保护地内采矿取石、违建别墅等问题时有发生。
(二)责任单位
****政府
(三)整改情况
措施15:开展自然保护地排查工作,全面排查和整治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出的疑似问题进行综合研判,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依法依规立行立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方案,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
完成情况:****林业局组织工作组对自然保护地范内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方位实地排查,未发现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
措施16:规范矿业权空间管控。全面梳理各类矿业权清单,排查各类自然保护地等禁止设置矿业权区域是否存在非法采矿行为。对排查发现违规设置的矿业权,依法予以关闭退出,并责令企业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加强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管理,完善矿业权设置与各类禁止开采区重叠查询制度,在各类禁止开采区域严禁设置矿业权现象。
完成情况:******局组织工作组对自然保护地范内矿业权进行了排查,未发现矿业企业。
措施17:对历史遗留的合法矿业权,严格按照《****政府****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及处置方案的通知》(市政规〔2021〕10号)要求,依法依规做好保护区内矿业权稳妥有序退出工作。
完成情况:******局组织工作组对自然保护地范内历史遗留的合法矿业权进行了排查,未发现矿业企业。
措施18:建立自然保护地管理长效机制,把自然保护地、湿地管理工作纳入林长制重要内容之一。切实提高保护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有效开展巡护监管,强化巡护监管考核,及时发现、核查及打击涉及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违规和犯罪行为。
完成情况:2025年2月11****林业局组织印发了《****会仙喀斯特国家湿地公园巡护管理工作制度》、《**寿城保护区**辖区巡护管理工作制度》对自然保护地进行长效管理。
(四)验收情况
2025年11月11日**区组织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三)整改落实情况开展验收工作,一致同意“验收通过”。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1月6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林业局
联系电话:0773-****748 联系地址:**路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