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泗阳县2025年设施棚室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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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2025年设施棚室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5-12-25

各项目实施单位:

****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25〕21号)文件精神,经项目单位申报,评审小组评审,项目公示等环节,现对项目实施方案予以批复(详见附件),计划使用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252万元(苏财农〔2025〕36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项目实施程序

经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是项目检查验收和审计的依据,各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复要求实施项目,不得擅自变更建设主体、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及建设标准;要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及时收集、整理、保存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等环节的相关资料;要重视收集、保存反映项目实施前后变化的影像资料。除遇不可抗力因素,原则上不接受项目变更申请,确需变更的,项目实施单位应及时向项目主管单位提出申请并履行变更批复手续后再实施。

二、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项目资金使用要符合实施方案批复要求,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项目建设内容不得重复享受其他财政资金扶持。账务处理要以规范的票据入账,****银行转账处理,不得现金结算。项目建设完成后,须及时书面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供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对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出具的审计报告,待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专家组验收后,申请拨付项目资金。

三、强化项目绩效评估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绩效管理与评估工作,认真对照批复的实施方案项目绩效指标,确保完成项目绩效目标值,公开接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县2025年设施棚室改造提升项目资金分配汇总表

2.各项目实施方案


****农业农村局

****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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