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有机垃圾处理及垃圾转运站项目-垃圾转运站设备定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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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有机垃圾处理及垃圾转运站项目-垃圾转运站设备

定标结果公示

****受****的委托,就**市有机垃圾处理及垃圾转运站项目-垃圾转运站设备进行公开招标,于2025年12月16日在****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于2025年12月23日****交易中心定标室通过集体议事法进行定标。现将本次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市有机垃圾处理及垃圾转运站项目-垃圾转运站设备;

2、项目编号:****、SGZ[2025]538-GC151;

3、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市有机垃圾处理及垃圾转运站项目-垃圾转运站设备,位于**市**市。主要建设内容为垃圾压缩设备、除臭设备、气密快速感应卷帘门购置及安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所有建设内容;

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质保期:按国家规定;

9、计划工期:90日历天;

10、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995.75元;

1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均须提供);

2、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货商可不提供此项);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须提供本单位有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施工企业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供货商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本单位有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施工企业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供货商提供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5、投标人出具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均须提供);

6、投标人出具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均须提供);

7、投标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或投标人自行承诺(查询时间自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如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均须提供);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cn/)公示的企业信息网页截图****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自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如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均须提供);;

9、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自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如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均须提供);

10、投标人须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进行过企业信息备案登记;投标人没有因企业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被“**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资质异常标注被标注异常的不能承揽新的工程(提供其在该平台上的企业信息、企业资质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人员)查询结果截图)(施工企业需按此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联合体其他成员无需提供);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a.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信息),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b.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资质需按联合体分工分别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如分工相同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c.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d.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以上内容及投标文件中内容要求投标人盖章的如为联合体单位投标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

三、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08时20分;

评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10时51分;

定标时间:2025年12月23日15时00分;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时栋栋(招标人代表)、王明杰、张桂梅(组长)、阮改娣、郝正洪。

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雷涛(组长)、王斌、张怡、石**、符亚军。

五、核查信息

核查内容:企业综合实力、企业资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用查询、相关承诺、财务状况及纳税情况、投标人业绩。

本项目由****委员会对3家中标候选人进行逐一核查,经核查所有中标候选人均通过定标核查,进入定标程序。

六、中标结果信息

中标人:****

投标人地址:**市**区兴达路街道鸿苑路与鸿宝路交叉口向北500米

投标报价:小写:¥****614.15元

大写:柒佰柒拾伍万叁仟陆佰壹拾肆元壹角伍分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格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韩迎辉

证书名称及编号: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豫141********31367

技术负责人:邱先波

证书名称及编号:中级职称证 C202********500000096

中标内容: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所有建设内容。

七、提出异议和投诉渠道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八、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

联系人:邵先生

电话:177****9962

地 址:**市银杏路中段

2、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7****9283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心怡路319号易元国际B座1624号

3、监督单位:****建设局

电话:0398-****850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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