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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302MADJE2YF9E | 建设单位法人:习文睿 |
| 任重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湖****经济开发区光谷产业园横一路 |
| ****包装袋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1-C2921-塑料薄膜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光谷产业园横一路 |
| 经度:113.96434 纬度: 29.74578 | ****机关:****保护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0-12 |
| 咸环赤审字〔2024〕3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00 |
| 43 | 运营单位名称:**** |
| ****2302MADJE2YF9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600MAC5DJUU2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C1UEK33A | 竣工时间:2025-09-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1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0.2万吨聚乙烯包装袋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0.2万吨聚乙烯包装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搅拌、吹膜、印刷、制袋、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搅拌、吹膜、印刷、制袋、包装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市****公司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处理厂进水接管标准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搅拌粉尘、吹膜印刷制袋废气。 搅拌粉尘经设备密闭、厂区绿化后无组织排放。 吹膜印刷制袋工序经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风机,通过风机引风将有机废气引入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l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需满足《****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2/1538-2019)表1标准。 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需满足《****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42/1538-2019)表2标准。 厂区内、厂房外非甲烷总烃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中排放限值。 (三)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搅拌机、吹膜机、切袋机、印刷机、风机等机器设备的运行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有效隔声降噪措施,以保证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运营期一般固废主要为不合格品、废包装袋;不合格产品收****回收部门;废包装袋回用于成品包装。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墨桶、废印版、废洗版水等。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进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严禁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 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处理厂,经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搅拌粉尘:经设备密闭+厂界绿化后无组织排放; 吹膜印刷制袋废气:吹膜印刷制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 1)设备均安装于生产车间内,实行建筑隔声; 2)设备支架、底座均严格固定,减少振动噪声; 3)项目在改善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等降噪措施下,可降低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不合格产品收****回收部门; 废包装袋回用于成品包装; 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墨桶在危废暂存间内分类分区存放,定期委托具备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新增总量控制指标为:挥发性有机物0.9303吨/年、颗粒物0.2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废气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0.0208t/a;项目总量建议指标为挥发性有机物0.9303t/a。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满足总量指标要求。 项目废水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0.005t/a,氨氮排放总量为0.0005t/a,废水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为COD为0.005t/a、氨氮为0.0005t/a;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满足总量指标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108 | 0 | 0 | 0 | 0.011 | 0.011 | |
| 0 | 0.005 | 0 | 0 | 0 | 0.005 | 0.005 | |
| 0 | 0.0005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960 | 0 | 0 | 0 | 960 | 96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208 | 0 | 0 | 0 | 0.021 | 0.021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处理厂接管标准 | 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处理厂,经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排口中各监测因子均满足《污水综合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处理厂接管标准。 |
| 1 | 设备密闭+厂界绿化、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42/1538-2019)中表1、《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42/1538-2019)表2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 | 搅拌粉尘:经设备密闭+厂界绿化后无组织排放; 吹膜印刷制袋废气:吹膜印刷制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DA001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满足《****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42/1538-2019)中表1。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42/1538-2019)表2标准;厂界内厂房外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 1 | 建筑隔声、基础减震、厂区布局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1)设备均安装于生产车间内,实行建筑隔声; 2)设备支架、底座均严格固定,减少振动噪声; 3)项目在改善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等降噪措施下,可降低对外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昼间和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
|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运营期一般固废主要为不合格品、废包装袋;不合格产品收****回收部门;废包装袋回用于成品包装。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墨桶、废印版、废洗版水等。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进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严禁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 不合格产****回收部门; 废包装袋收集回用于产品包装; 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墨桶在危废暂存间内分类分区存放,定期委托****处置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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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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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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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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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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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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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