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村路(利华路至那浪路K1+462.514~K2+218.827)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金村路(利华路至那浪路K1+462.514~K2+218.827)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次实施桩号为k1+462.514-k2+218.827,道路全长约756米,宽30米,城市次干路,建设投资约2849.23万。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24日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2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30日 |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 候选 人情 况 | 第一 中标 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 | ||||
| 投标人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 投标报价 | ****9990.57 元 |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陈纯焕(注册编号:桂245****00854;身份证号:450922********1994) | ||||||
| 专职安全员 | 覃彬翔(证书编号:452********4173;身份证号:452130********3019)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2号路(1号路-22号路)K4+700~K6+660 2. **市向海大道工程 3. **市国门大道工程(EPC)总承包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二 中标 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投标人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报价 | ****4331.01 元 |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杨洁妮(注册编号:桂245****23501;身份证号:450803********664X) | ||||||
| 专职安全员 | 马逢谦(证书编号:452********5064;身份证号: 450111********4214)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2号路(1号路-22号路)K0+420~K2+300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三 中标 候选 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人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 投标报价 | ****8265.74元 | ||||||
| 工期 | 2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黄跃(注册编号:桂245****02040;身份证号:450121********091X) | ||||||
| 专职安全员 | 吕天生(证书编号:452********0178;身份证号:450923********4313)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40号路(7号路-11号路)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nn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开发区建设房产局-招投标科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894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