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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转用公告
鹤府〔2025〕29号
****政府批准,《****政府关于**市2025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203号)批复,同意将**市**镇南中****经济**社、**镇南中****经济**社属下的0.1206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社区服务设施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农用地转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地项目:**市2025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公告期限: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26日。
三、农用地转用地块位置:******委员会(具体见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四、地块单位、面积、地类:本项目转用**市**镇南中****经济**社、**镇南中****经济**社的土地共0.1206公顷、折合1.809亩,其中农用地1.809亩。
具体涉及**市**镇南中****经济**社、**镇南中****经济**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1206公顷,折合1.809亩(其中耕地0亩、林地1.809亩)。
五、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25〕203****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市2025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红线图
附件2:****政府关于**市2025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实施单位:******局
公告发布单位:****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