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4〕23号)《**市**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方案》及《**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顺经信字〔2025〕26号)等文件要求,****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区经信局”)组织开展2026年**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一)支持中小企业“诊转一体”数字化改造
支持**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改造企业购买数字化诊断服务及实施数字化改造,给予核定数字化诊断服务费最高100%资金补助,给予核定数字化改造投入最高30%资金补助。改造后数字化水平达到四级的**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最高支持200万元,其中数字化诊断服务费最高支持10万元;改造后数字化水平达到三级的**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最高支持100万元,其中数字化诊断服务费最高支持6万元;改造后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的**市优质中小企业,最高支持30万元,其中数字化诊断服务费最高支持4万元;改造后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的中小企业,最高支持10万元,其中数字化诊断服务费最高支持3万元。同一企业申报期内可申报多个项目,但每批次仅可申报一个项目,最高支持额度晋档提升。(详见附件1)。
(二)工业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验收及绩效评价
已获得**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专项资金支持的工业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项目按期竣工验收且达到绩效目标后,根据项目投资完成情况,按核定项目投资最高30%资金补助,最高支持300万元,拨付第二期补助资金(详见附件2)。
(三)支持“小快轻准”服务产品应用
支持数字化服务商开发“小快轻准”(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对在纳入改造范围的中小企业形成成熟应用,且入选**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名录的“小快轻准”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每个服务产品最高奖励10万元,每家入选数字化服务商最高奖励30万元(详见附件3)。
(四)支持“链式”数字化转型升级
1.支持“链式”数字化转型应用赋能。支持**区产业链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及数字化服务商促进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通过“链式”数字化转型应用赋能供应链上下游纳入改造范围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对在纳入改造范围的中小企业开展试点应用,且入选**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名录的“链式”数字化转型服务产品,每个服务产品最高奖励25万元,每家产业链龙头企业、链主企业、数字化服务商最高奖励50万元(详见附件4-1)。
2.支持“链式”数字化转型创新模式。支持**区产业链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及中小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打造“链式”转型创新模式,加快“卡位入链”,引领带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提升强链补链能力。支持3个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航空航天、****分行业“链式”转型参考架构,支持3套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园整体数字化转型样板,每个最高奖励25万元,每家产业链龙头企业、链主企业、中小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最高奖励50万元(详见附件4-2)。
二、申报时间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时间。项目为敞口申报,全年开放,定期审核并拨付资金。
审核时间表
| 序号 |
支持方向 |
审核时间 |
| 方向一 |
支持中小企业“诊转一体”数字化改造 |
2026年1月、4月、7月、10月、12月末 |
| 方向二 |
工业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验收及绩效评价 |
2026年7月31日 |
| 方向三 |
支持“小快轻准”服务产品应用 |
2026年1月、4月、7月、10月、12月末 |
| 方向四 |
支持“链式”数字化转型升级 |
2026年1月、4月、7月、10月、12月末 |
(二)项目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登录“**市**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y.****.cn)完成注册及申报。未经线上申报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三)申报支持中小企业“诊转一体”数字化改造的企业,需在申报前完成以下全部工作:在申报前30天且不晚于2026年9月30日,完成**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拟改造企业申报(已申报企业无需重复申报);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完成试点项目管理(试点企业)内容填报;提交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申请(已评测数字化水平等级且不申请提级的企业,无需重复申报)。
三、监督检查
(一)区经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审,通****政府审批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区经信局发布公告,拨付资金。(二)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应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方向使用资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和审计等工作。
(三)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专项资金、不配合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的,收回支持资金,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法律责任。
四、其他事项
(一)区经信局未委托、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本次项目的有偿申报服务。
(二)区经信局遴选的**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数字化服务商仅供企业自愿选择,不具有任何服务指向性、购买约束性、政策支持特殊性。五、联系电话(一)技术支持1.**市**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400****0152.**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系统支持:010-****1013、010-****1032、010-****1106账号问题:010-12381(工作日9:00-17:00)
(二)政策咨询
1.资金项目及拟改造企业申报
姜老师010-****9418
牛老师010-****9416
****中心010-****4365
2.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申报
刘老师010-****4609
夏老师010-****6282
****中心010-****4365
**.**251224附4-2.“链式”数字化转型创新模式项目申报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