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行政许可 |
| [ 发布机构 ] | ****环境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25 | [ 发布日期 ] | 2025-12-23 |
****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1225
****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31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163.com,传真:023-****1941,通讯地址:**市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1 | **三峰百****公司污泥**化利用项目 | **区**镇青泊村 | **三峰百****公司 | **环科源****公司 | **三峰百****公司污泥**化利用项目依托位于**区**镇青泊村重****发电厂主厂房北侧3台750吨/天生活垃圾焚烧炉,采用雾化直喷+焚烧工艺协同处置450吨/****处理厂污泥(含水率80%),项目实施后,主厂房北侧3台750吨/天生活垃圾焚烧炉的入炉物料为700吨生活垃圾和150****处理厂污泥(含水率80%)。项目在主厂房旁绿地内**1座占地面积约163.2平方米的污泥储存间(设置1个容积为450立方米的钢质污泥储存仓),将主厂房内1个卫生间改造为占地面积约47.5平方米污泥接收间(设置1个容积为80立方米的钢质污泥接收仓),**3套150吨/天的污泥(含水率约80%)直喷系统、1套空压系统、1套DCS控制系统、2套除臭通风系统,其余公用、辅助、储运、环保工程依托现有工程。项目污泥处置工艺主要为:接收-转运-一级过滤-储存-直喷-二级过滤-雾化-入炉焚烧。 拟建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 (1)大气环境影响及措施。项目新增废气为污泥接收及储存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污泥接收及储存设施采用双层密闭设计,产生的恶臭气体经**除臭通风系统抽至主厂房北侧垃圾贮坑内,正常工况下作为一次风补风进入主厂房北侧3台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置,焚烧烟气依托现有3套“炉内脱硝(SNCR)+活性炭喷射+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布袋除尘器+SCR脱硝(在建)”废气处理系统处理,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铊及其化合物、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一氧化碳等因子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后,依托现有1座120米高3管集束式烟囱排放,非正常工况进入现有活性炭除臭系统处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离地45米高空排放。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措施。项目新增运输车辆冲洗水2立方米/天,****处理站处理****发电厂循环冷却系统。废水处理站出水口(回用水池)和循环冷却水排口(兼雨水排放口)应定期监测汞、镉、铬、砷、铅等重金属,废水处理站出水口(回用水池)已安装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在线监测设备,循环冷却水排口(兼雨水排放口)已安装视频监控。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带来影响。 (3)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及措施。项目生产废水和液体物料输送管道采用明管及专管设置,**污泥储存间及污泥接收间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作为“以新带老”措施,对垃圾焚烧主厂房现有螯合飞灰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地面与裙脚防渗改造。依托现有3个地下水监控井(场地,上、下游各布设1个),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环境管理体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以上措施,项目对地下水和土壤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声环境影响及措施。项目新增噪声源包括污泥柱塞泵、空气压缩机、除臭风机等,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20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不会造成噪声扰民,对区域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措施。项目新增废滤料、废催化剂、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合计约8吨/年,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新增污泥过滤渣等一般固体废物合计233吨/年,进入生活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置。不新增生活垃圾。厂区现有1个面积15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带来大的影响。 (6)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拟建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厂区已建总容积17400****处理站调节池,有效容积1500立方米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管设置有雨污切换阀,雨水排放口设有视频监控;修订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经在**市江****委员会备案,已取得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手续。拟建项目符合**市及**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 拟建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