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医院激光治疗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暂未开标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省****商务中心 5 幢 1306
被投诉人 1 :******公司
地址:**市**区天童南路 666 号中基大厦
被投诉人 2 :****医院
地址:**市缙**五云街道溪滨南路 33 号
相关供应商:无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 2 ****医院激光治疗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Y分散公开 2025-41)的采购文件质疑答复不满,于 2025 年 10 月 31 ****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 11月 5 日收悉,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本机关于当日正式受理。 2025年 11 月 5 日向被投诉人 1 和被投诉人 2 分别发出《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5 年 11 月 10 日向被投诉人 2发出《暂停政府采购活动通知书》,被投诉人 1 和被投诉人 2 于11 月 10 ****机关提交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据材料。****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公司****医院激光治疗系统采购项目(编号:JY 分散公开 2025-41)采购文件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
2025年12月25日
附件信息:
缙财裁决〔2025〕3 号 .pdf (352.3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