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空中交通管理局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合作协议合同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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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协议合同变更公告

一、原合同编号: 人力**部(2023)6号

二、原合同名称: ****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协议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

五、合同变更条款号: 第六、七条相关内容

六、合同变更内容: 一、保险期限及保险费 1、保险期限:自 2025年 12月 1日零时起至 2026 年11月 30日24时止。 2、2025年保险费为:¥****440.50元/年(大写:陆佰捌拾肆万陆仟肆佰肆拾元伍角/年)。(具体保险费用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其中:在职人员1030人,保费单价5154.15元,小计****774.50元; 实习人员40人,保费单价3154.15元,小计126166.00元; 退休人员300人,保费单价4705.00元,小计****500.00元。 二、保费支付 甲方在甲乙双方盖章完本补充协议后向乙方指定的保险费账户支付保险费。 三、保险方案优化 优化方案其一:将原协议方案中“团体重大疾病保险”重度疾病保额由10万元调整到13万元;轻度疾病保额由3万元调整到3.9万元。 优化方案其二:将原协议方案中“补充医疗保险门诊”35岁及35岁以上职工按照95%比例给予报销调整到97%比例给予报销;35岁以下职工按照90%比例给予报销调整到92%比例给予报销。 四、保险方案调整 ****总局要求,明年不允许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因此本补充协议将原协议方案中“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以及“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调整成“个人女性疾病保险”和“男性指定疾病保险”。五、投保与承保出单 乙方在收到甲方保费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本补充协议约定的保险条件出具正式的保险单并开具保险费发票。

七、合同变更日期: 2025-12-24

八、合同变更公告日期: 2025-12-25

九、原合同附件:

十、变更后的合同附件

十一、查看原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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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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