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安徽医院采购子宫内膜治疗仪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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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医院采购子宫内膜治疗仪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受********医院)委托,****大学****医院采购子宫内膜治疗仪(招标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5年12月19日9时30分,在****公开举行,****委员会评标,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大学****医院采购子宫内膜治疗仪

2、招标编号:****

3、主要内容:****大学****医院采购子宫内膜治疗仪,详见招标文件。

4、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投标总报价:185600元

投标人业绩承诺函详见附件(附件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业绩承诺函,该承诺函****委员会最终认定得分业绩可能存在不一致。)

公示期:自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29日

二、评标情况简述: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招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医院)

地址:**市**区史河路45号

电话:0551-****662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紫云路888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1368

本公示同时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发布。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25
候选人公示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安徽医院采购子宫内膜治疗仪中标候选人公示
当前信息
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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