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洋中心卫生院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

审批
福建-三明-明溪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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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医院
123********90116X7刘志刚
曾安寿**省**市**县
**市**县雪峰镇民主路199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卫生院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Q8423-Q8423-乡镇卫生院
******县 盖洋镇****中心卫生院内)
经度:117.061667 纬度: 26.438333****环境局
2024-01-15
明环评明函〔2024〕2号
2020-07-31698
20****卫生院
123********90124XT******公司
****0404MADT5U2258******公司
****0203MA31LDUQ7T2025-08-01
2025-11-242025-12-19
**环保网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栋3层病房楼,总建筑面积1345.2平方米,并对原有门诊楼和住院综合楼进行重新布局,****广场、道路、综合管线、绿地等附属工程**一栋3层病房楼,总建筑面积1345.2平方米,并对原有门诊楼和住院综合楼进行重新布局,****广场、道路、综合管线、绿地等附属工程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为卫生医疗服务项目,****医院就医,通过分诊,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检查,医生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诊断,开药治疗,病人取药后,离开医院,或根据需要进行住院治疗。本项目为卫生医疗服务项目,****医院就医,通过分诊,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检查,医生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诊断,开药治疗,病人取药后,离开医院,或根据需要进行住院治疗。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处理站需地埋布设并加盖密封,定期及时清理污泥,喷洒除臭剂确保各污染物排放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系统。项目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处理站处理****处理厂。项目废水近期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医疗机构“排放标准”(其中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C级标准),远期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医疗机构“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医疗废物还应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处理站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处理站需地埋布设并加盖密封,定期及时清理污泥,喷洒除臭剂确保各污染物排放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系统。项目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处理站处理****处理厂。项目废水近期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医疗机构“排放标准”(其中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C级标准),远期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医疗机构“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医疗废物还应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处理站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对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的管理。储存期间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若发现其包装破损、渗漏等应及时处理。 (二)强化污染源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展生产运行阶段污染源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 (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在开工前、施工期和建成运营期,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做好与排污许可登记的衔接。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工程规模、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一)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对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的管理。储存期间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若发现其包装破损、渗漏等应及时处理。 (二)强化污染源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展生产运行阶段污染源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 (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在开工前、施工期和建成运营期,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做好与排污许可登记的衔接。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工程规模、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9263.7 2219.2 0 0 0 11482.9 2219.2
0.556 0.0732 0 0 0 0.629 0.073
0.139 0.0034 0 0 0 0.142 0.003
0.046 0.0006 0 0 0 0.047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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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一体化设施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医疗机构“排放标准”(其中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C级标准) 本项目改扩建工程新增废水依托****处理站处理,即项目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处理站处理,****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至盖洋溪 监测点位:污水处理设施进出口,共2个点;采样频率为2天,每天4次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地埋式密闭设备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处理站采用一体化设备,地埋布设并加盖密封,污水处理站地面周边进行绿化,定期及时清理污泥,喷洒除臭剂。 污水处理站周边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3个点,站内1个点(共5个点);监测频率: 2天,每天4个平行样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选购低噪声设备 运行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选购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 设置5个点位(四周厂界), 连续2天,昼夜间各1次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医疗废物还应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处理站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项目对固体废物的收集采用分类收集方式,即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区别性质分别收集处置。(1)一般固废 ****卫生院内设置垃圾桶和垃圾堆放场地,住院病人的生活垃圾经杀菌消毒后再和医务人员生活垃圾一起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危险废物 项目医疗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 ①医疗废物 对医疗废物的管理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时收集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21年版)分类别收集,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改扩建工程新增废水依托****处理站处理本项目改扩建工程新增废水依托****处理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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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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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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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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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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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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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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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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