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招商公告
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公司)拟对【国民信托﹒甲策1号】单一资金信托的信托份额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招商。
一、交易条件
要求投资者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二、信托底层资产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5日,债权资产情况如下表(单位:元)
| 债务人 | 本金 | 利息等 | 抵质押资产 | 保证人 |
| ****公司、****公司 | 514,000,000.00 | 71,334,401.53 | 1.******公司名下位于**省**市**镇三文笔村以西的面积合计19,535.63平米的商业房产及面积合计372,866.09平米的商业土地; 2.******公司100%股权。 | 深****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公司、俞发祥 |
注:1、利息暂计算至2025年12月5日,此后利息以未还贷款本金为基数,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债权及其担保、查封的具体情况以与债务人、各担保人签订的合同、相关权属证件、法院法律文书等确定的及债权、担保物现状为准,办理相关手续后可查看有关资料。
四、风险提示
本交易项下的信托份额将按其现状处置,我分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
五、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政法干警;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参与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及其所属中介机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原债务企业的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上述不得受让该资产的主体之外的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4、意向受让方信誉良好,能够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使用自有账户且账户用途合法,不涉及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处置方式
拟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转让、司法拍卖抵质押资产及查封资产等方式处置。
七、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0551-****2556。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俞先生,联系电话:0551-****9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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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