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城城北片区排水防涝工程

审批
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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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12-25

项目名称 **县城**片区排水防涝工程
建设地点 **省****县** 建筑面积
(平方米)
6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吴宗华
联系人 曾祥慧 联系电话 180****2363
项目投资(万元) 4266.30 环保投资(万元) 1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12-3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1、****雨水管道9872m。其中DN600钢筋砼(Ⅱ级)管 3165m;DN800钢筋砼(Ⅱ级)管1981m;DN1000钢筋砼(Ⅱ级)管 1693m;DN1200钢筋砼(Ⅱ级)管1581m;DN1400 钢筋砼(Ⅱ级)管1452m。2、检查井271座。其中D1250砖砌圆形雨水检查井45座;D1500砖砌圆形雨水检查井52座;雨水连接暗井(L×B=0.8×0.5)59座;雨水连接暗井(L×B=1.0×0.5)66座;雨水连接暗井(L×B=1.2×0.5)27座;雨水连接暗井(L×B=1.4×0.5)22座。3、**单篦雨水口(含雨水篦子及耳管)300座,排水泵站3座,移动排水泵车1辆。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施工期间应特别注意施工区扬尘的防治,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必要的防治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由于施工区域分散,不能设置集中式生活营地,施工人员仅能分散、临时住在各大沟建设红线内待拆除的空房内。因此,外排的生活污水由于排放量少且分散、水污染物浓度低和外排污水不易收集处理,就近分散排入附近小区化粪池或下水道,最终进入截污沟,对河道水环境影响较小。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由于本项目施工区域较大、分散,生产废水主要由排水大沟开挖基础、拓宽面等开挖、施工机械冲洗、混凝土浇筑、隧洞施工降尘、隧洞岩石裂隙渗漏水等等产生的废水组成。其特点为废水中SS含量高(以泥沙为主,不含有毒物质),排入河流后增加水体浊度。根据类比资料,在未经处理情况下,该类废水SS平均浓度为4000-20000mg/L,可采用断面沉淀后排放。
固废 环保措施:
本项目拟根据**县相关部门要求规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作为为**排水管道弃渣场,项目所选渣场,可满足项目弃渣要求,能够有效堆存施工区产生的弃渣于弃渣场。
噪声 有环保措施:
由于本项目施工建****中心区域,环境敏感点、保护目标较多,因此,在项目施工机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学校、医院等敏感地段,应降低行驶速度并禁止鸣笛以减少交通噪声的影响;在距环境敏感目标较近的施工区域进行施工中,必需采用必要的、特殊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项目主要位于**和城市近**,不涉及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项目区两侧居民住宅较多,施工期对周边环境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加强施工期与营运期管理等,不利影响可以得到较好控制,运营期主要是环境正效益。
承诺:**** 吴宗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吴宗华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56。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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