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昱伏博乐200MW/800MWh独立储能项目升压站工程及220千伏送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的公示

审批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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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昱伏**200MW/800MWh独立储能项目升压站工程及220千伏送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的公示

按照国家、省关于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要求,现就昱伏**200MW/800MWh独立储能项目升压站工程及220千伏送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在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以来电、来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国源电力国能博州264万千瓦新能源项目一博吉风电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下称“本项目”)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地点:站址位于**市。

主要建设内容:

升压站规划3台240MVA主变,本期建成1×240MVA主变,采用三相双卷有载调压变压器,预留的两台主变采用三卷变设计。220kV侧按双母线接线设计,远期规划4回出线,本期建成双母线及1回出线。35kV侧按双受电断路器单母线分段接线设计,每台主变规划2段母线,共规划6段母线(Ⅰ、Ⅱ、Ⅲ、Ⅳ、Ⅴ、Ⅵ)以及每段5回,共30回出线,本期建成Ⅰ、Ⅱ段母线,每段出线5回,共计10回出线。

送出工程规模为:储能站至220kV****电站,线路路径长约6km,其中220kV单回路架空线路5.65km,220kV单回路电缆线路0.35km。

2.项目投资:项目投资37990万元。其中升压站静态总投资17412万元,动态总投资18377万元;送出工程投资合计2201万元。

3.项目工期:本项目暂按2027年5月前竣工验收考虑。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根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对项目存在风险因素的分析论证,项目可能存在以下26项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表2-1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主要风险因素表

序号

风险因素

序号

风险因素

1

立项、审批程序

14

水土保持

2

审批过程中公众参与

15

景观影响

3

土地房屋征收征用范围

16

电磁辐射、高压电力安全

4

土地房屋征收征用补偿标准

17

劳动用工管理

5

征(占)地拆迁补偿程序和方案

18

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

6

土地房屋征收征用补偿资金

19

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体系

7

对当地的其他补偿

20

周边交通影响

8

占用林地风险

21

周边土地房屋影响

9

工程技术方案

22

施工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

10

水环境污染

23

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

11

废气、粉尘污染

24

火灾、洪涝灾害风险

12

噪声、振动污染

25

公众知情权与参与

13

固体废弃物污染

26

媒体舆论导向及其影响

三、项目拟采取的主要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根据上述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拟采取下列主要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一)依法、合规完善各项审批手续。充分考虑各种对工程建设的制约因素,在政府部门各相关单位大力支持下,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各参建方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要求,开展各项前期工作,依法、合规加快办理完成各项支持性文件报告的编写并获得审批通过,保证项目建设的合法合规性。在审批程序中各审批部门按照先后次序,合法合规的给予各项评估批复文件。

构建双向沟通渠道,确保落实居民对项目建设所提出的建议及诉求,项目决策准备阶段,做到合法、合规、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二)项目开工前期,建设单位应就土地房屋征收征用问题定期向受影响单位意见及被征地村庄收集村民意见。严格按照项目红线范围建设。

严格按照自治区及**市主管部门关于征地、拆迁及其他补偿的要求制定补偿方案,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补偿标准或参考项目区同类项目的征赔情况共同协商确定本项目的补偿标准,并明确划分标准等级,执行统一征赔标准;确保补偿款到位后进场施工,**部门在项目全过程加强综合治理工作,保持征地及区域日常治安环境的良好;密切关注极少数村民可能的因对补偿不满意引发的上访、闹访、煽动群众、示威等动向,第一时间采取宣传、解释、化解等措施。

(三)施工过程中注意对林地、草地的保护,尽量减少占用。建设单位应按程序办理林业砍伐和林草补偿手续,确保程序合规。应按相关法规要求,办好林地、草地占用手续。施工范围应不超过红线,以减少林地损失;尽量避免临时占地使用林地及草地。林区施工注意防火。林区施工人员应该严禁吸烟或进行其他容易引发火灾的行为,并有专人监督。施工期间包括施工便道在内的临时占地造成部分生物量损失,项目工程应合理设计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布置,尽可能避免占用植被,并在工程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恢复及植被恢复,经一定时期内恢复临时占地对陆生植被生物量和净生产力的损失影响可得到有效恢复。

(四)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要求,做好施工期废水、废气、扬尘、噪声、振动、固废的控制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在施工期强化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成立专门的环保组织体系,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培训,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五)对高压线产生的电磁辐射污染,本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程、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加强对周边群众关于电磁辐射和电力安全知识的科普工作,积极普及有关电磁辐射、高压电力安全的科学知识,做好公众沟通工作,消除群众不必要的担忧。

(六)尊重村民知情权,开展宣传教育,让村民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及进度,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密切注意群众的知情权和舆论动向,设立项目咨询点,针对村民所提意见和关心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建立沟通平台,对提出的合理异议和诉求,及时给予反馈,妥善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异议和诉求。

四、公示期

(一)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即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9日。项目建设对群众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包括利益相关者诉求、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等,以及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评估机构或评审委托单位等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要求包含姓名、联系方式、单位或住址等意见人相关信息。

(二)评审委托单位:****

联系人:徐总

邮箱:****@qq.com

(三)评估机构:**朗泰晟源****公司

联系人:杨工

邮箱:****@qq.com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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