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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电站大坝扬压力异常缺陷处理工程监理 |
| 采购人 | ****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000.00元) |
| 资金来源 | 社会性资金 |
|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 | **市**区 |
|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 否 |
| 所需服务类型 | 工程监理 |
| 服务金额 | ¥0.00元至¥190000.00元 |
| 金额说明 | 本监理项目设置不含税最高限价为190000.00元,由供应商在限价范围内自行报价,总价包干,最终以供应商报价为成交价;包括完成本项目各项工作,人员办公、住宿、生活、交通、管理及利润等所需的全部费用,中选后非业主原因价格不作调整。 支付方式:1.预付款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后,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开具的正式财务收据及等额预付款保函(保函要求见索即付、不可撤销)后,2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的预付款。 2.结算与最终支付: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审核结算资料 ( 含竣工资料 ) 合格后 14 个工作日内凭承包人提供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次性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100%。 特别说明:鉴于本项目可能根据第一阶段实施后的扬压力监测分析结果而不再开展后续阶段,双方确认:工程结算总价仅针对实际实施并通过验收的工程阶段进行计算。若项目提前终止,则最终支付总额(含已付预付款)为届时确定的工程结算总价的100%,而非原合同签约总价的100%。预付款的差额部分在最终结算时一并结清。(注:监理合同结算金额=施工结算金额/施工合同金额×监理合同金额;并且,监理结算金额不得超过监理合同金额) |
| 选取时间 | 2025-12-25 10:00:00 |
| 选取方式 | 择优+竞价 |
| 中选机构名称 | **** |
| 中选机构联系地址 | **市**区鼎山街道塔坪路47号祥瑞云鼎阳光4幢1-24-4号(仅限用于行政办公、通讯联络) |
| 中选金额 | ¥146890.00元 |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None |
| 监督举报电话 | Non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