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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大道北金碧游泳池地块招标公告 | ||||||
| **区**镇定于 2026 年 1 月 8 日 10 时,在**区 斗****交易中心 对 **镇**大道北金碧游泳池地块 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明标方式进行,投标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8 日10时30分,超时进场者,当弃权处理,欢迎前来报名竞价。 | ||||||
|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 ||||||
| 资产信息 | 合计面积 | 租赁年限 | 招标底价(元/月) | 投标保证金(元) | 资产地址 | |
| **大道北金碧游泳池地块 | 13565.78平方米 | 10年 | 36630 | 150000 | **镇**大道北 | |
| 备注: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金;若未中标,1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 ||||||
|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 商业(不得随意改变用途) | ||||||
| 三、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1、 中华人民**国境内企业 。2、企业或企业法人与本单位存在各种租赁关系,则需要缴清当前所有拖欠租金,否则不能取得竞投资格。3、****公司原因提前终止经济总社的任何租赁合同者,不得参与本次竞投。 | ||||||
| 四、使用要求:①在租赁期内,出租方会不定期巡查,发现中标者有任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私自更改地块用途;2、进行违法活动;3、私自改造建筑物内外结构;4、不及时处理房屋出现的各种安全隐患等等),限期整改,否则立即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②必须保留游泳池1587.59平方米的建筑,不得拆除,其他建筑或空地,如需拆除、改建、加建必须得到出租方书面同意及相关部门审批或报备手续资料。③中标者不得作商业以外的其他用途,在商业范围内,不得用作于仓库;不得用作于销售及储存易燃易爆、危险、有毒有害物品;不得用作于家禽养殖、屠宰、销售场所;不得用作于经营酒吧、KTV等; | ||||||
| 五、本次项目采用 明标 方式竞投,底价:36630元/月,报价幅度 100 元/次(注意:租金以成交价为基准每五年递增10%),按照 价高者得 原则确定竞得人,免租期30天。中标者必须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确认成交事宜,否则视作违约处理,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者须每月10日前缴清当月租金。逾期缴交者,按所欠租金每天罚滞纳金5‰,逾期25天者,视作违约处理,收回地块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合同履约金)。中标者需在中标后15天内向出租方支付物业租金评估及测绘费用20500元,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 ||||||
| 六、预约查看现场:投标单位可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6 年 1 月 4 日 , 致电 ****联合总社 预约2026年1 月 5日查看现场时间,有意竞投者必须提前预约查看现场时间,否则不接受查看现场。 | ||||||
| 七、竞投保证金:竞投人到 ****联合总社 开划款进帐单,金额为150000元,并到银行缴款,竞投人必须在2026年 1 月 6 日 下午5时前,凭缴款单存根到 ****联合总社 确认投标资格。 | ||||||
| 八、实地查看: 本次组织有意投标者实地查看地块,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请参加2026年 1 月 5 日10时至12时由出租方组织查看物业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并签订现场勘探确认书。没有参**看现场或者拒绝签订现场勘探确认书的,不接受报名。 | ||||||
| 九、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具体时间)2026年 1 月 8 日 上午10时30分 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斗****交易中心****中心大楼三楼投标厅)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竞投保证金收据; (3)竞投资格确认书。 | ||||||
| 联系地址: | **镇大道北100号 | |||||
| 联系人: | 张小姐、吴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6-****2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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