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剑门蜀道遗址保护展示利用项目 监理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39****3008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开标地点 | ******服务中心C区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 开标时间 | 2025-12-24 09:30:00 |
| 公示期 | 2025-12-26 至 2026-01-04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699531.94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 | 张小聪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6044 | 市政工程 | 工程师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 | 梁春林 | 中华人民**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3123 | 公路工程 | 工程师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 | 权俊明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5311 |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建设局 | **县城地下管网改造项目监理 | 2024-11-01 | 2025-12-12 |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县城地下管网改造项目监理重点地段的给排水改造工程,改建排水管道总计22.651km。其中:改建DN300-DN1000雨水管共计14.317km,改建污水管共计5.074km,提升改造雨水管网3.260km,改建雨水检查井285座,污水检查井132座,提升改造检查井52座;治理沟道0.52km,修建浆砌石护坡0.611km;改建边沟2.876km,并配套完善其他相关附属设施。 | ****560.64 | 龙科成 | |
|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经开区A区道路提升改造项目 | 2023-09-04 | 2024-09-29 | 本项目****开发区,针对博达路、格桑路、扎西路、**路、秦达路、**路、维色路、林琼岗路、塔杰路、**路、漕河泾路、林琼岗支路、林琼岗东一路进行改造。改造工程内容包含:路面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排管工程、防护工程、管沟工程、交通标志工程改造等。路面改造面积为349013.63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不包括:1、路灯及基础,2、道路照明工程中电缆,3、智能照明控制箱、单灯控制器、漏电保护开关等路灯配套设备,4、现状路灯拆除工程,5、所有路缘石的拆除恢复)。 | ****000.00 | 陈德智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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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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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公司 | **市金外滩跨涪江人行桥建设项目 | 2022-10-08 | 2023-07-07 | 本项目包括桥梁、桥头广场、绿化、景观亮化等设施。其中:主桥桥梁长270m,桥宽 12m;坡道桥总长320m,分为4条圆形坡道,桥宽6.25m。 | ****600.00 | 刘小强 | |
| ******公司 | **市邓槽河改造工程、**市雷鸣堰上游河渠治理工程、**市碓河堰河渠治理工程、**市**堰改造工程 | 2019-09-28 | 2022-09-28 | 对邓槽河(起点为顺**路,终点为中大路)实施清淤、**截污干管以及部分生态护坡植被恢复:雷鸣堰进行河渠治理(总长1.0km),实施内容为河道路清淤、截污、生态岸线治理:碓河堰进行河渠治理(总长约2.25km),实施内容为河道路清淤、截污、生态岸线治理;**堰末端(共长4.86km)进行改造,主要实施内容为河道路清淤、截污、护岸建设以及生态景观护岸等。 | ****887.00 | 陈强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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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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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县住****管理局 | **省**市**县住****管理局县城水厂扩容项目监理 | 2022-04-14 | 2023-11-29 | 本项目**一座配水井,规模为7万m3/d;**一座拆板絮凝平流沉淀池,规模为2万m3/d:**一座沙虑池及反冲洗泵房,规模为2万m3/d;**一座**池规模2万m3/d;**一座加药间,规模4.8m3/d:**一座排泥水池及回用水池,规模为7万m3/d:**两座浓缩池,规模为7万m3/d;**一座脱水机房,规模为7万m3/d;**一座变电所,规模为7万m3/d:**一幢门卫:建成后增加日供水量20000吨。 | 694000.00 | 弋骐玮 | |
| **市高新****公司 | 北三路**线及配套土石方平场工程 | 2023-07-05 | 2024-05-20 | **道路长630米,宽35米,并建设相关配套市政交安、路灯绿化设施:北三路道**侧地块土石方平场127万立方。 | 938625.00 | 王唯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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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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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 附注(其他需公示的内容) | |||
|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曹先生 | 联系方式:139****3008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改革局 | 联系电话:0839-****216 | |
| 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局 | 联系电话:0839-****355 |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中标候选人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否排序由招标文件规定。招标文件规定排序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排序,发布人按评标结果公示排序;招标文件未规定排序的,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排序,发布人按评标结果不公示排序。
3.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4.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5.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6.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7.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0901;又如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0915-9:00:00。
8.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9.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10.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1.****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2.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