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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泾党办发〔2025〕6号)和《关于印发等6个产业专班方案的通知》(泾党农发〔2025〕3号)文件要求,“引育屠宰”一体化服务项目变更为基础母牛引进项目和育肥牛引进项目,育肥牛引进项目:县内养殖场(户)从县外引进12月龄以上的育肥牛在县内定点屠宰企业屠宰,或者与县内屠宰加工企业签订订单后,每头奖补1000元,农户最高奖补10头,养殖场、企业最高奖补20头。畜牧中心按标准和要求进行了第一批“引育屠宰”一体化服务奖补项目(育肥牛引进)验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4日至2025年12月23日(公示10天),公示期间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向****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
监督电话:0954-****478 ****中心)、12317
通讯地址:**县香水镇百泉街27号
附件:1.2025年“引育屠宰”一体化服务奖补项目育肥牛引进第三批公示花名册(企业).pdf
2.2025年“引育屠宰”一体化服务奖补项目育肥牛引进第三批公示花名册(农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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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