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市经开区比亚迪生活服务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市政部分标段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8-****1897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6682 |
| 开标地点 | ****中心 | 开标时间 | ****1224 - 09:30:00 |
| 公示期 | 2025年12月26日~2025年12月29日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867.83 |
| **** | 按国家现行有关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届满 | ****324.44 | ****324.44 | 91.86 |
| **市市政****公司 | 按国家现行有关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届满 | ****659.29 | ****659.29 | 94.99 |
| **现代****公司 | 按国家现行有关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届满 | ****491.86 | ****491.86 | 9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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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 | 谢友明 | **注册 监理工程 师证书 | ****4938 | 建筑工程 | 中级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 / | /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 | 何兵 |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 ****3966 | 工民建 | 中级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 / | /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 | 李奎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7277 | 建筑工 程 | 高级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 / |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凯鸿城 市建设有限 公司 | **县城南片区城市 有机更新项目(一期) | ****0301 | ****0903 | 1 设施。 、**市政桥梁一座约 2、**城市道路约 170 1.2 米及配套 公里及 配套设施。工程概算投资额 9000 万元。 | ****700 | 余刚 | ||
| **凯泽水 务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 | **县凯江、东江生 态环境治理建设项目 一期 EPC+融资项目 | ****0924 | ****0220 | 凯江八桥至十桥局部栈道加节点亲水, 东江七桥至十二桥局部栈道加节点亲 水,提升改造栖妙山公园、玄**公园、 魁山公园,**白马**野趣徒步公 园,**文化主题公园,小**读书楼 公园,南渡公园。本项目计划总投资约 396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计划投资约 33000 万元; | ****704 | 余刚 | ||
| **市** 建设投资有 限公司 | **市**新区二期 生态**保护项目 (二标段)、**市涪 江流域芝溪河支流 (**新区)段水环 境综合治理项目(一 期工程) | ****1124 | 总投资 27000 万元。 | ****404 | 杨晓兵 | |||
| **市排水 有限责任公 司 | ****水厂 二期项目 | ****1211 | **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 包括**一座设计规模为 6 万吨/天的 ****水厂、配套管网工程及其 他配套工程。****中心**第 九排水分区污水。计费基数:48569.71 万元。 | ****322.02 | 兰晏生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市排 水有限责 任公司 | **河二沟再 生水厂工程项 目 | ****0718 | ****0915 | 工程建设 总投资约 94733.45 40 万元 | ****676 | 王小军 | ||
| **市成 环水务有 限责任公 司 | **市工业污 水处理厂一期 项目 | ****0817 | ****0608 | 工程总投 资为 20816.87 万元 | ****900 | 黄道兵 | ||
| **鑫东 建设有限 公司 | **县城市新 区市政道路建 设工程一期 (**片区路 网建设项目 A 段) | ****0603 | 建筑安装 工程费为 24794.21 万元 | ****600 | 黄道兵 | |||
| **翠亨 新区工程 项目建设 事务中心 | 翠微道(和清 路至和济路) 道路工程监理 | ****0715 | ****1203 | 工程总投 资为 125628.6 5 万元 | ****810 | 张晓峰 | ||
| **交子 公园金融 商务区投 资开发有 限责任公 司 | **金融总部 商务区三期基 础设施建设工 程**片区核 心区市政等工 程项目交子人 行桥工程 | ****0921 | ****1216 | 建筑安装工 程费为 32408.99 万 元 | ****495 | 郭强 | ||
| **经济 技术开发 区重点工 程建设中 心 | 峨**路下穿 **江路立交 工程监理服务 | ****0413 | **工程 费:15075 万元 | ****743 | 张灵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益民 后勤管理 服务有限 公司 | **县生活 垃圾综合整 治项目 | ****1114 | 工程概算投 资额: 20298.83万 元 | 361058.36 | 朱强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
| **华宇****公司 | ****760.06/无 | ****760.06/无 | 90.86/无 |
| 附注(其他需公示的内容) | 无 | ||
|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女士 | 联系方式:028-****1897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审批局 | 联系电话:/ | |
| 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局 | 联系电话:028-****9445 |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否排序由招标文件规定。招标文件规定排序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排序,发布人按评标结果公示排序;招标文件未规定排序的,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排序,发布人按评标结果不公示排序。
3.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4.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5.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6.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7.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0901;又如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0915-9:00:00。
8.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9.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10.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1.****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2.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市经开区比亚迪生活服务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市政部分标段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8-****1897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6682 |
| 开标地点 | ****中心 | 开标时间 | ****1224 - 09:30:00 |
| 公示期 | 2025年12月26日~2025年12月29日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867.83 |
| **** | 按国家现行有关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届满 | ****324.44 | ****324.44 | 91.86 |
| **市市政****公司 | 按国家现行有关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届满 | ****659.29 | ****659.29 | 94.99 |
| **现代****公司 | 按国家现行有关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届满 | ****491.86 | ****491.86 | 9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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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 | 谢友明 | **注册 监理工程 师证书 | ****4938 | 建筑工程 | 中级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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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 何兵 |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 ****3966 | 工民建 | 中级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 / | /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 | 李奎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7277 | 建筑工 程 | 高级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 / |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凯鸿城 市建设有限 公司 | **县城南片区城市 有机更新项目(一期) | ****0301 | ****0903 | 1 设施。 、**市政桥梁一座约 2、**城市道路约 170 1.2 米及配套 公里及 配套设施。工程概算投资额 9000 万元。 | ****700 | 余刚 | ||
| **凯泽水 务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 | **县凯江、东江生 态环境治理建设项目 一期 EPC+融资项目 | ****0924 | ****0220 | 凯江八桥至十桥局部栈道加节点亲水, 东江七桥至十二桥局部栈道加节点亲 水,提升改造栖妙山公园、玄**公园、 魁山公园,**白马**野趣徒步公 园,**文化主题公园,小**读书楼 公园,南渡公园。本项目计划总投资约 396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计划投资约 33000 万元; | ****704 | 余刚 | ||
| **市** 建设投资有 限公司 | **市**新区二期 生态**保护项目 (二标段)、**市涪 江流域芝溪河支流 (**新区)段水环 境综合治理项目(一 期工程) | ****1124 | 总投资 27000 万元。 | ****404 | 杨晓兵 | |||
| **市排水 有限责任公 司 | ****水厂 二期项目 | ****1211 | **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 包括**一座设计规模为 6 万吨/天的 ****水厂、配套管网工程及其 他配套工程。****中心**第 九排水分区污水。计费基数:48569.71 万元。 | ****322.02 | 兰晏生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市排 水有限责 任公司 | **河二沟再 生水厂工程项 目 | ****0718 | ****0915 | 工程建设 总投资约 94733.45 40 万元 | ****676 | 王小军 | ||
| **市成 环水务有 限责任公 司 | **市工业污 水处理厂一期 项目 | ****0817 | ****0608 | 工程总投 资为 20816.87 万元 | ****900 | 黄道兵 | ||
| **鑫东 建设有限 公司 | **县城市新 区市政道路建 设工程一期 (**片区路 网建设项目 A 段) | ****0603 | 建筑安装 工程费为 24794.21 万元 | ****600 | 黄道兵 | |||
| **翠亨 新区工程 项目建设 事务中心 | 翠微道(和清 路至和济路) 道路工程监理 | ****0715 | ****1203 | 工程总投 资为 125628.6 5 万元 | ****810 | 张晓峰 | ||
| **交子 公园金融 商务区投 资开发有 限责任公 司 | **金融总部 商务区三期基 础设施建设工 程**片区核 心区市政等工 程项目交子人 行桥工程 | ****0921 | ****1216 | 建筑安装工 程费为 32408.99 万 元 | ****495 | 郭强 | ||
| **经济 技术开发 区重点工 程建设中 心 | 峨**路下穿 **江路立交 工程监理服务 | ****0413 | **工程 费:15075 万元 | ****743 | 张灵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益民 后勤管理 服务有限 公司 | **县生活 垃圾综合整 治项目 | ****1114 | 工程概算投 资额: 20298.83万 元 | 361058.36 | 朱强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
| **华宇****公司 | ****760.06/无 | ****760.06/无 | 90.86/无 |
| 附注(其他需公示的内容) | 无 | ||
|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女士 | 联系方式:028-****1897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审批局 | 联系电话:/ | |
| 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局 | 联系电话:028-****9445 |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否排序由招标文件规定。招标文件规定排序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排序,发布人按评标结果公示排序;招标文件未规定排序的,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排序,发布人按评标结果不公示排序。
3.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4.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5.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6.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7.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0901;又如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0915-9:00:00。
8.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9.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10.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1.****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2.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