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夷山市星村镇九曲溪、江东溪中小河流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项目Ⅰ期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审批
福建-南平-武夷山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 引 号:****
发文机关:****
发布日期:2025-12-24 15:19
生成日期:2025-12-16
发文字号:武水审批〔2025〕25号
有效性:有效
内容概述:星村镇九曲溪、江东溪中小河流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项目
访 问 量:
关于**市星村镇九曲溪、江东溪中小河流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项目Ⅰ期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市星村镇九曲溪、江东溪中小河流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项目Ⅰ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2025年11月28日,我局依法组织有关专家和代表对《**市星村镇九曲溪、江东溪中小河流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项目Ⅰ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了技术评审,现根据专家组的技术评审意见和《报告书》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市星村镇黄村村、**村和星村村,治理河道包括九曲溪及其支流程墩溪、江东溪、董堂府溪。本项目为建设类项目,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护岸全长2403m,改造原有护岸1525m,**排涝(水)涵管10座,河道清淤长2.07km,**下河台阶8座,增加2处河长制宣传点,景观提升2处;敷设污水管道3.98km。本项目总征占地面积4.3988hm2。按占地性质划分,其中,永久占地2.3553hm2,临时占地2.0435hm2。按占地区域划分,其中,河道治理工程区占地面积3.3810hm2;景观提升工程区占地面积0.4173hm2;污水提升改造工程区占地面积0.2383hm2;施工场地区占地面积0.1416hm2,表土临时堆场区占地面积0.2206hm2。项目占地类型有:耕地、园地、林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土地。

项目总投资2277.2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794.71万元。项目拟于2026年1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6年10月完工,工期10个月;本项目****人民政府负责建设。

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10.36万m3,其中挖方总量5.18万m3(含表土0.31万m3,土方4.18万m3,石方0.69万m3),填方总量5.18万m3(含覆土0.31万m3,土方4.18万m3,石方0.69万m3),区内土石方平衡,无借方和余(弃)方产生。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本阶段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4.3988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的内容和方法。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布局。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25.30万元。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本文仅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批复,项目建设的其他许可需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根据《****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3〕199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孤儿院、福利院、防洪等工程项目”和第四项“建设保障性**工程、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可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本项目建设内容属于防洪工程项目和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因此本项目可按规定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应严格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相应的后续设计,并报我局备案;应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与进度、生产安全与质量安全。

(四)应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确保各类施工活动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保存和利用,强化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环境,切实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五)应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按规定及时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与总结报告。

(六)****、武****建设局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水保,做好该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四、方案变更

本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若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按照“先批后变”规定进行变更审批,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需要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化论证,并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设施验收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本项目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自主验收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在向社会公开验收材料后,须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附件:

1.《**市星村镇九曲溪、江东溪中小河流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项目Ⅰ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技术审查专家组意见

2.**市星村镇九曲溪、江东溪中小河流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项目Ⅰ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专家组成员名单

****

2025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