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470********2522401
二、合同名称:实验室防爆通风系统(一期)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实验室防爆通风系统(一期)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西溪河下77号
联 系 方 式:157****4459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龙****社区高尔夫大道8号13栋1501-1702
联 系 方 式:138****3221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固定总价****118.72元,包括附件二《合同价格清单》中所有设备、材料的费用,以及安装、调试、运输、装卸、税费等全部费用。
服务要求:提供的产品品牌型号、数量等与合同相符,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安装、调试和培训符合采购文件及合同的要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排风系统安装并调试完成,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所有供货安装并调试完成。
服务地点:杭****科技城大园路1555号
七、验收日期:2025-12-19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邵雄超,褚玲珑,金晓云,牟 杰,李聪聪,孙春光,龚时辉,景 静,叶梦迪,裘烈强,陆文俊,谢才勇,刘腾,陈超,冯桂
九、验收意见:1.提供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等与采购文件和合同相符,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安装、调试和培训效果符合合同的要求;
3.项目档案资料已整理归档,满足验收查阅要求;
4.因供应商配合我院CNAS实验室管理体系现场评审暂停施工7天,实际于2025年12月16日所有供货安装并调试完成,晚于合同约定时限(2025年12月10日),经双方协商不追究延期的违约责任;
5.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经评估,实验室防爆通风系统(一期)采购项目符合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验收。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