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亚湾塘横片区智慧灯杆二期项目施工 |
| 大亚湾塘横片区智慧灯杆二期项目施工 |
| 大亚湾塘横片区智慧灯杆二期项目施工评标公示 |
| 正常 |
| 2025-12-25 17:30:00 |
| 2025-12-30 17:30:00 |
| 2025-12-25 15:16:56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大亚湾塘横片区智慧灯杆二期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大亚湾塘横片区智慧灯杆二期项目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无 | ||||||||||||||||||||||||||||||||
公示名称 | 大亚湾塘横片区智慧灯杆二期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5年12月24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5年12月24日14时30分 (二)评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3号评标室 ****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分别是2位招标人评委代表以及5位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 (四)评标办法:定量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定量评审)。 (五)参与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有5家,分别是:1.****公司、******公司(联合体);2.**建****公司;3.**清华****设计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4.****;5.****集团有限公司。 (六)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借****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特征码检查, 5 家投标单位通过特征码检查。并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电子清标; 4 家投标单位通过电子清标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分为形式评审、资格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共有4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然后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详细评审。 (七)详细评审情况:各评委对通过详细评审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因素等方面进行分析、评审、比较,并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出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因素得分。 (八)废标情况:****公司、******公司(联合体)出现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初步评审3.1.2第(13)条款规定的情形,初步评审不予通过。 ****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
二、定标情况: 1、定标时间:2025年12月24日16时45分 2、定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3号评标室 3、定标委员会的组成:5人,由招标人按相关文件及程序确定。 4、定标办法:票决法。 5、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清华****设计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第三中标候选人:**建****公司。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投标报价 | ****0823.28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交货期) | 730日历天(视道路主体建设情况适时调整)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甘家萌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粤144********03727 | ||||||||||||||||||||||||||||||
业绩 | 无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 情况 |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2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2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2、投标人非联合体。 3、该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提供相关打印件或截图)。(第一中标候选人满足本项目招标条件的资质情况)。 | |||||||||||||||||||||||||||||||
业绩 情况 | 1、知识城钟太快速路(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2、知识城信息一路(二期)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 3、**大桥至北街大桥河滨公园工程; 4、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探船)码头和岩心库项目配套道路工程(不含外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清华****设计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报价 | ****6220.19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交货期) | 730日历天(视道路主体建设情况适时调整)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王庆丹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鲁137********21965 | ||||||||||||||||||||||||||||||
业绩 | 无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 情况 | 1、**清华****设计院有限公司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2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2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2、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为2家;**清华****设计院有限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3、该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提供相关打印件或截图)。(第二中标候选人满足本项目招标条件的资质情况)。 | |||||||||||||||||||||||||||||||
业绩 情况 | 1、智慧城市(一期)建设项目(EPC)(**夜经济光环境提升)专业分包; 2、****广场区域城市光影会客厅项目; 3、****新区夜景景观照明亮化工程(二期)EPC 四标段。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建****公司 | ||||||||||||||||||||||||||||||||
投标报价 | ****9279.37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交货期) | 730日历天(视道路主体建设情况适时调整)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吴舒林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粤144********38870 | ||||||||||||||||||||||||||||||
业绩 | 无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 情况 | 1、**建****公司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2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2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2、投标人非联合体。 3、该投标人已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提供相关打印件或截图)。(第三中标候选人满足本项目招标条件的资质情况)。 | |||||||||||||||||||||||||||||||
业绩 情况 | 1、******园区**大道等11条道路及次墩河排渠工程(四期工程); 2、**市**区“罗琴雅韵”乡村**示范带建设项目(一期)。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大亚湾创新大厦15楼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梁工 | 联系电话 | 0752-****226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惠****开发区管理委员****执法局 | 联系电话 | 0752-****830 | ||||||||||||||||||||||||||||||
联系地址 | 惠****开发区中兴五路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25日 | 公示结束 日期 | 2025年12月30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960)。 | ||||||||||||||||||||||||||||||||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