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阵检测视觉实验箱采购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省,**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面阵检测视觉实验箱采购项目(第三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4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设备主要包括面阵检测视觉实验箱6套,主要用于视觉应用现场工程师培养。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制作,接到学校通知15日内安装并交付使用。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规定,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面阵检测视觉实验箱采购项目(第三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面阵检测视觉实验箱采购项目(第三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按财库〔2022〕3号文,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投标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④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同时,****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25日17时00分到2026年1月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请携带以下资料至**市**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3楼获取招标文件:1)法人登记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并注明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联系邮箱,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6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递交方式:**市**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2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月16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市**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2楼开标室
七、其他
1、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官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关注信息更正公告或本项目澄清文件。
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钱胡路 809 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510-****006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3楼
联系人:杨亚丁、王静遐
电话:0510-****4001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