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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县南苑新村等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三次)
2.标段名称:**县南苑新村等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三次)
3.澄清或修改事项:
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10.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0.3.3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在《项目负责人承诺书》中不如实填写拟任的项目负责人是否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岗位的。”修改为“10.3.3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在《总监理工程师承诺书》中不如实填写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在其他项目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岗位的。”
注: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4.招标人:****
地址:**市**县春谷中路100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熊群林
电话:139****820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万达二期3号写字楼1015室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陈良虎、朱珠
电话:188****1769、153****2169